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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宅要經過多久才不算兇宅


huangjauwen wrote:

如果真的要追究----------看看玉山頂上可不可以蓋房子住了............


不知道有多少人為了攻頂,斷魂在玉山.....
我家附近有一戶人家很有錢,不讓女兒出去工作,整天把她關在家裡
後來那女兒受不了跳樓自殺
那透天房子之後賣給一位醫生,醫生買下就出租給別人,每個房客都住不久就搬走了
房客說住的不安穩,每到半夜就會有莫名的聲音,幼兒也不知看到什麼很害怕,大人卻看不到
大家會怕兇宅應該都怕住得不平安吧
我個人認為請法師把兇宅內的亡魂超渡了就可以了,但有些不是那麼容易超渡得動的,他會執著生前的人事物或者含冤未報的

台中衛爾康餐廳那塊地~~
之前整個地上建築物全拆掉~~
閒置了好幾年~~
現在已經重新蓋了一棟大樓了~~

dragongrace wrote:
那如果是樓下住戶,有...(恕刪)

以法源來說前後左右上下都不算凶宅
毛不毛就看人了
當然也有人毛到電梯(說是載過有屍體) 無限上綱到整個社區
這種特別介意的人當然就建議去住玉山頂了
聯合報╱記者周宗禎、喻文玟、張弘昌/連線報導】
2013.02.08 03:06 am
年關至,台中、台南昨分傳燒炭自殺意外,中市王姓婦人獲救,台南市吳明山夫婦被發現時已氣絕,吳姓夫婦並在遺書交代子女務必拋棄繼承,今後不必再為父母省吃儉用。

台南警方調查,吳明山(五十九歲)與妻子吳王銀鳳(五十八歲)投資房地產失利欠債近七年,近來在自強路市場邊擺攤賣小吃,不堪春節前債主一再催討,選擇燒炭自殺。

昨天上午,吳當護士的女兒值完大夜班返家,發現父母陳屍臥室傷心欲絕。她表示,父母因為償債,曾向地下錢莊借錢,但到底借多少沒說;自己收入有限,只能盡力幫忙還債,曾勸父母要想開點,沒想到父母最後仍選擇輕生。

警方表示,吳在遺書中說,自己雖有心振作,無奈景氣低迷,沒了東山再起機會,夫妻倆感謝親朋好友接濟,感謝房東體諒從不催房租,最後以「夫妻未能同日生、共攜黃泉同一日」遺言作結。



全文網址: 欠債自殺 留遺書要子女不必再省吃儉用 | 冷暖人間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7692177.shtml#ixzz2KH6ZX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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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成為兇宅也是很無奈.
感謝房東從不催收房租, 但報答的方式是讓房東的房子成為兇宅,真有他的.
直到知道是兇宅的人全死光了,就不是兇宅了

Yo Yo Tsai wrote:
是有曬地這儀式, 就...(恕刪)


我查google的資料是要三年耶,只要打掉後土地能見光,三年後就不算凶宅了

但是死亡人數和方式是否有影響就查不到了,不然像劉邦友案或是以前台中某大樓

兇手殺三人後自殺那案,應該怨氣會更重吧,可能要多曬幾年吧~
等原建物消滅後 兇宅定義即消失 例林肯大郡拆除後 原地重建之建物 即非兇宅 這個有列入過爭議!!
以上為本人在永慶上課時學到的!! 供參考!!
原建物打掉後重蓋應該就歸0了吧...這是我自己的認知

話說台中8期....都是墓阿埔...小時候都會走小路....很多都蓋公園 旁邊就蓋大樓..

Katong wrote:
有時候成為兇宅也是很無奈.
感謝房東從不催收房租, 但報答的方式是讓房東的房子成為兇宅,真有他的.
、...(恕刪)


房東的回報真令人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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