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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輩以前的土地,現在家族的長輩才要用繼承,但冒出好多人要來分,也太複雜了吧~

老人要養沒人理,
老人有錢大家都冒出來搶
建議你們把之前處理老人的事情通通留下證據,
要分也先扣掉那些生活&喪葬費

所以我給我老媽錢是用轉帳的,有憑有據,就算住在一起也一樣
(以前民法老師說的,給爸媽的孝親費,一定要用轉帳的!)

Juliance wrote:
.而且很難處裡成功
因為分割的位置、區域有好有壞
大家都想挑好的那塊..(恕刪)


繼承...還是一堆爛帳....
分割..就抽籤...
抽到價高的土地..要拿錢補給價低的土地...
你不想拿錢出來...就自願拿低價的土地....

我老家要分割的話...大概得這麼幹...
曾祖父的地..到我算第三代...聽說別家第五代都出來了...
(已經有小鬼要叫我伯公了...)
有移民的,有跑路的....
連人都找不齊...

我老家唯一解套的方法...
澎湖博羿條款通過..那就有人會來連絡處理了...
到時..等著分錢就好.....


感謝大家的建議,雖說我以前的祖先留下許多地產,但很多價值性高一直是多人相爭的根源,跟爺爺、父親和叔父們討論後都選擇把價值性高的給我們的叔公、嬸婆們去做平分,我們知道分多分少根本最終都是為了錢財,我們選擇了退讓,價值性高的土地我們分的很少,我們選擇把最初祖先留下的主屋,甚至也和其他親戚談,希望買下牠們可以分得部分,雖說主屋但價值性在現今價值性最低的,因為都是山坡地保護區、水源保護區較多,開發只能說難啊!!但建地部分佔了快700坪,希望未來規劃成安養院,因為這是我父親的夢想,雖說夢想很遙遠,但也不是遙不可及。是吧?

很感謝各位的回應,希望各位大大都能事事順心,夢想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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