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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請問各位包租公.包租婆

看到這段(跟女房客好好談談那篇) 我笑了 哈哈

基本上來說 法律應該沒那麼可怕拉 不會說是你申請的網路 就說是你上網貼的違法資料

只要你能證明那段時間你不在家裡或者你沒上網 就OK拉

記得刑法是無罪推定 證明你有罪是警察跟檢察官要做的事~

PS: 民法不是喔
在台灣這個地方 飄ㄚ飄~~
房客自己去申請, 本房東不包.

給我彎道~其餘免談~ wrote:
請問各位包租公.包租...(恕刪)
忍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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