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bus3856 wrote:如果在合約上談不攏這...(恕刪) 依據內政部的預售屋買賣契約範本所載:保留款為【房地總價之百分之五】,而不是銷售人員所說的自備款的5%。建議你在前約時帶著【內政部的預售屋買賣契約範本】去跟他談,只要你堅持立場,賣方為了要簽約成交一般都會屈服,只是要花多一點時間,尤其是在成交量低迷的現在。以我自己的經驗,當初建商的保留款只給10萬,總價幾百萬的房子留那10萬塊是要幹嘛,一點保障也沒有。講了3、4個小時(包含其他不合理的部分)最後為了成交建商還是乖乖地修改契約(整本契約改了大半)。簽約的重點只有一個:只要覺得不合理就不要簽約付錢,依但簽了約~建商就是老大了。
一家對自己有信心的建商為什麼不敢依照【內政部的預售屋買賣契約範本】制定合約,一般建商自己所訂的契約粗略看來跟【內政部的預售屋買賣契約範本】大同小異,但,這小異往往是犧牲買方權益的地方。比如:自備款改為自備款的10%;不明確訂立竣工日工期或以工作天計算;建材多加註可以用同等級產品代替;保固條文含糊;違約罰則只罰買方等等。所以契約沒逐條檢視千萬不要簽約,到時吃虧後悔就來不及了。另外買賣房屋既然簽了契約當然要強制履約,在公平的契約下所有違約事項都有罰則(買賣雙方皆有),不過所有強制履約的罰則都是在已簽約的前提下才算數,如果你只是下訂的話你是有權力不買拿回訂金的。買房子最怕建商拿了錢落跑,所以契約中一定要履約保證條款(價金履保或同業履保等),如果沒有就算是知名建商我也不買。其實建商房子發包給營造廠去蓋,建商與營造廠間的契約中一樣有履約保證條款,而且建商還會要求營造廠提供另外2家營造廠擔任同業履保。建商都會那麼保護自己的權益了何況是辛苦買房的我們。
無奈+拔河...選一個吧預售屋:1. 建商依預售屋買賣契約範本總房價5%簽約/執行=>你買到房2. 建商堅持自備款5%,你退一步=>你買到房3. 建商堅持自備款5%,你不肯退=>放棄驗屋:1. 建商過完戶,驗完屋並修繕完=>撥款2. 建商過完戶,未驗屋=>撥款
個人經驗參考看看內政部的預售屋買賣契約範本 尾款是5%請注意你的契約是"成屋約"還是預售屋約"(發生在週遭購買戶身上.過程不詳述)應該不是拿內政部範本給你參考才對.因為有可能規避對他不利條件(請多加審閱)代書費用可能要買方出.所以請別客氣讓他多練練字.如地磚空心問題:談妥檢查方式及後續處理問題油漆部份:如裂痕補土及檢查方式(如目視等)後續修繕買房對小老百姓有可能是一生問題.盡量龜毛點以免後續爭論.問題也無法改善使用各種品牌規程一一注明"履約保證:花了好幾百萬別差那幾萬塊.若是能重來一次!我寧願履約保證最好談跟對方一人一半(這筆費用一定要你自己出).建商一定不要履約保證.因為錢都在銀行.要等你確定交屋銀行要你同意放款.所有的錢才會到建商戶頭關係到交屋前後續處理所以一般都不願意.最後契約交屋...請注意:是交屋款日.還是(交屋日) 文字遊戲在周遭發生順手提醒一下。謝謝!! 祝你好房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