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omall wrote:曾經聽過一個二十出頭的仲介說起話來真是驚人,這間房子才五千多萬,習慣於這種誇張不實撒謊欺騙的環境中,常造就極其偏差的心態,形成犯罪的溫床...(恕刪) 沒錯.沒錢就砸ATM,砸完ATM之後,再去搶劫.
huron wrote:我認為仲介是社會的亂...(恕刪) 您想太多了。去年我買房,付給仲介1%服務費,我覺得是值得的,該給人家賺的就應該給。我得到的服務有,不論刮風還是下雨帶我去看房、提供詳盡房屋資料、幫我向買家殺價…我曾經看到很喜歡的房子,但對方出價太高,幾經折騰,都已經在成交中心你降價、我加價,折騰了有3小時之久,最終仍有約100萬的差距而流局。其間,最後這100萬的差距,我私下告訴仲介,如果他可以幫我殺下來,除了抬面上該付的1%仲介費,我另外抬面下給5萬元的紅包,未料他當場告知公司規定他們是不能收我的紅包,但他們絕對會盡力幫我。結果?還是流局了另有一場殺價戰,你降價我加價的戰爭,也是戰了近三小時,最終差異80萬流局。而且賣方是留下一個底限數字並請仲介感謝我喜歡他的房子後,直接走人。當時我也是很不爽的告訴仲介,不同意我的價沒關係,我不急,可以繼續慢慢找一周後,我和老婆在談及此間房子,突然,對望一眼,似有心電感應。好吧!就加這80萬給屋主吧,既然難得我倆都這麼喜歡這房子當天約下午3點通知原仲介來拿訂金去下斡吧。下午5點仲介速來拿錢,其間,我問仲介,這是按上周賣方留下的底限數字,應該OK了吧?原以為他會很開心的說問題不大,未料他很鎮定告訴我,機會很高,但他沒收下訂金,一切都是未定數。當晚他們共三人(含店長),一起開車殺到賣方在外縣市的住家(約1個多小時的車程)。等待是很緊張的,約19點時來電,說賣方有另一家仲介要來下斡,他們必須先在樓下等。我第一個心理反應是,X你X,是呼嚨我嗎?要我再加價嗎?老子再加價就跟你姓約到21點來電了,他們說很抱歉沒幫我買到,賣方已將房子賣給另一家仲介的買方了。當場我都傻眼了,竟然連給我加价的機會都沒了。要仲介轉告給我的還是那幾句「非常感謝我喜歡他的房子」隔天,去拿回訂金,順便打聽成交價,竟然另一組買家最後出價比原底價還多出了120萬。連店長都表達難以相信之情我要表達的感想是,如果你是很阿沙哩的買方,可能你會覺得仲介沒幫到你什麼忙。但,如果你是很努力請仲介幫你找到一間滿意又合理的房子,你就會感受到付這1%是應該的。至於賣方給的佣金比例是否合理?我不予置評,因我還沒賣過,無法感受到
sam1210 wrote:您想太多了。去年我買...(恕刪) 基本上這是仲介運作買方的標準做法不管是不是真實情況但是仲介的目的已經達到1.取得你的信任2.瓦解你不再加價的信念3.製造好房子不會等人要就快下手,出價不要出芭樂價4.完整確認你的加價空間這些是仲介掌控買方的四大重點無可厚非畢竟買賣雙方一定要先搞定一邊就看仲介怎麼去運作而已
薩克-勞倫斯 wrote:基本上這是仲介運作買...(恕刪) 首先,必須說明的是,這是100%發生在我身上的真實情況。而依我實際所看到的,你的說法並未發生在我身上。且我的觀察是,你根本沒有親身去買過二手房的經驗,或是沒有透過仲介買過房!一、去年我買房前下斡旋至少有11次之多,進仲介成交中心(永X、信X都有過)談判四次(最後一次成交)。前三次在成交中心失敗的Case都有一個共同的現象(都是不同仲介公司或同公司不同組的仲介人員)---「即談判失敗結束後,仲介都不會再主動向我提起這間房子」。我的猜測是,進了成交中心,仲介會在買賣雙方間來回周旋,少則二小時,多則三個多小時的疲勞轟炸。我認為仲介是已經盡了榨盡買賣雙方可容忍的極限(至少是短時間內的極限)。當流局之後,他們已意識到雙方的極限了,能搞定當天就搞定了,再提也無意義了。這也反應了為何我一周後主動同意加價80萬,他們雖然高興,但卻未有很高的把握。因為世料難料,當天最激烈的轟炸下沒搞定,出了門是否再回頭都不一定了。沒進成交中心之前,即使這間房子下過斡旋金,沒見到面就被退回,仲介過一陣子還是有可能會提及此屋,並問及是否有意願加點價再次下斡旋。二、我所舉的一周後主動加價的例子1、當被買走的隔兩天,此物件就從仲介公司網站上下架了。2、該店店長兩次代屋主轉告我「非常感謝我喜歡他的房子」,第一次在成交中心說的是「客套話」,第二次說的是「真心話」!為何?因為屋主樓下有三個仲介帶著訂金而且是市場行情的出價在樓下等啊!這情況逼的樓上進行著火熱的加價秀啊!這也是為何該店店長表達難以相信的成交結果且極度不爽的結果!當時帶著訂金離開時,我心中沒有不高興沒買到這間房,只有一絲絲的歉意。由於陰錯陽差,我害了這位買方多出了120萬,我真的沒打算再和他進行加價戰啊事隔一年後再重新審視此事,我會覺得加個120萬也是OK的啦!因為那間房的裝潢真的很讚啊!!!是屋主的自住房,但很少住那,絕非投資客的表面功夫而已!省下的裝潢費絕對不只是120萬,心中也不會感到歉意了
sam1210 wrote:首先,必須說明的是,...(恕刪) 我相信你的真實情況而仲介也會比你更希望這是真實的情況因為要是真的做手腳被看破到時後會更難看所以我才說這是仲介運作買方的標準做法因為不這麼做,每個人都出芭樂價要仲介去談那不累死一般來說仲介收斡旋在兩種狀況會收1.雙方差價很近了所以收斡旋進行議價通常在50萬內2.取得買方信任慢慢的進行運作至於我有沒有買過房跟有沒有跟仲介接觸過應該不是太大的重點
薩克-勞倫斯 wrote:一般來說仲介收斡旋在兩種狀況會收1.雙方差價很近了所以收斡旋進行議價通常在50萬內...(恕刪) 也許我真的是太天真,不知仲介搞這麼大的陣丈,費這麼多人力和時間,甚至不惜演完後還將待售房子給下架不賣了,只為讓我不要再出芭樂價至於您上述,仲介在價差50萬內才進行議價,這絕非近一年內台北市仲介的作法台北市的房價動輒數千萬,如果買賣雙方歧見只有差50萬,對仲介而言幾乎是99.99%會成交的案件了。仲介費自己少收個2%差不多就成交了,這大概議個10分鐘就成交了。
sam1210 wrote:也許我真的是太天真,...(恕刪) 50萬對於一般屋主而言這是個很大的數字對於投資客來說只不過是個零頭通常投資客只會對仲介說多少錢就賣降價空間有多少剩下的就讓仲介去處理所以常會看到仲介早上收斡旋晚上就回報屋主已經簽認買方想反悔的時間都沒有以目前市況來說只要有買方出價機都會收斡旋反正收來慢慢練丹畢竟下斡旋了代表已經是準買方了再來就是好好幫你找到有效物件跟運作你我只能說仲介真的演很大
sam1210 wrote:至於賣方給的佣金比例是否合理?我不予置評,因我還沒賣過,無法感受到 基本上賣方都是算實拿的價錢在賣屋,我倒覺得"實際上"雙方的仲介費可以說都是買方付的,就好比營業稅一樣,商家最終還是轉嫁給了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