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位好友兼老哥幹了三年房仲,直說不作了(也離職了),問他為什麼?他說:常常要在那耍心機,然後放大房子的優點掩飾房子的缺點,為了成交無所不用其極,晚上常常睡不著,所以換頭路!我也覺得房仲的話參考就好.....
我周末才看房子說看到板大的文章,就覺得好巧!!是最近房仲都聯合起來要對鄉民洗腦嗎?我跟房仲說這附近的實價登錄才多少而已他就回我,實價登錄都假的啦,那個是給不懂的人看爽的我反問他,這個有辦法做假喔? 那代書不就會被罰嗎? 你們不也會出事?他老神在在的回我: 在台灣,會需要怕做假嗎?然後開始講了大約十分鐘不合邏輯的發言我很後悔沒把跟他的對話錄下來這是一位來自永和中信房屋的黃仲介
firegunzwei wrote:我周末才看房子說看到...(恕刪) 仲介大概的話術都是1.這些低價屋都是政府故意標上去的2.這些低價屋是兇宅3.這些低價屋是屋主故意低報4.這些低價屋是資料打錯了 不久會更正5.這些低價屋 附近有嫌惡設施....6.這些低價屋屋況差到無法修理
我是聽他們說,這邊(海山)已經屢創新高價位.....最近看一間,透露屋主要的價位是開價的92折.....還說是依據行情................. 令我不敢開價8折,直接85折起跳...有時候覺得房仲也是中間人,要當個調節鈕---讓買賣兩邊調整到可接受的價位讓賣方降一點, 然後買方升一點..把行情說的高一點 或許尚可理解..但一昧 只要求買方單方面接受( 要買方一直加碼)倒是覺得這樣就失去這中間角色的功能..
仲介中混著有兩種人,一種是他知道真正行情但只告訴你相對行情,買到行情價或更低或沒抓到外來客買單算你運氣,一種是他本身也不是很用功的,搞不清楚為什麼同一個地段這間比那間開價便宜10萬,然後只是很誠懇的告訴你他覺得真的很便宜...
Darren0419 wrote:仲介中混著有兩種人,...(恕刪) 仲介只有兩種人,一種會騙人,一種騙很大.不知道各大仲介網刊登的資料有沒有犯了下面這條罪,刑法第339-3條: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等輸入電腦,不法取得他人財產或利益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