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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有這樣的總幹事!


陳小伍 wrote:
我認為你發脾氣的對象...(恕刪)


如果你也看到總幹事那副「你能拿我怎樣」的嘴臉,就會認為都是他在搞鬼的。
https://www.threads.com/@ray526
房子買的嗎?
如果是就出來選總幹事,選上後也對他公事公辦
如果是租的,那就搬家吧

總幹事是受雇於社區,主委才是選出來的吧,
很難想像樓主受的是總幹事的氣,
我們社區總幹事還常被不少住戶兇耶,因為這些住戶認為總幹事是拿社區的薪水!!
住在公寓真的是很麻煩!尤其住在一樓的就偏要坐電梯到地下室........
上班時間一堆人等著坐電梯,等著機械式停車位輪到你......
還有整天坐電梯跑來跑去的阿桑!繳那個比自己家裡貴一倍的公共用電費...
下一棟房子就算是老透天遇到喜歡的就買了.....
我印象中總幹事不是跟物業公司是同一家的嗎??
也就是你們大樓花錢請的啊
打電話去物業公司幹瞧吧
叫他們換人....
JUST RUNNING
總幹事拿的是社區的錢...也就是住戶的錢
換句話說..你是他的老闆!!
river0526 wrote:
他回答:那是私人「購買」的停車位我們管不著,但我停的是「社區」的停車位。

這句話就大有問題了!
小小一個社區也搞一國兩制?
就算是租的停車位..就是有使用權!
一切權利比照私人停車位!

river0526 wrote:
後來,陸續聽到這個社...(恕刪)


竊盜罪應該是不會成立的,請告強制罪,成立的機率大多了!!

river0526 wrote:
我住新莊,之前跟社區...(恕刪)


證據如果充分
時間又夠多
那就告死他吧
反之的話就算了
我覺得總幹事沒錯,因為他是公事公辦,這一定是有住戶提出來,他才會去扮黑臉的,如果我是住在這裡的住戶我也會要求這樣做,我想會直接去跟車主說的住戶不多吧,大家都不想多生事,所以說這不能怪總幹事,還有一點因為你是外來的"承租客",如果我是長期住在這裡的住戶,對這種住沒幾年的,通常希望租屋者能夠守規矩一點,不然要是把這裡的規矩搞壞了,也不過就是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來沒搬走的長期住戶接下來又不知到會遇到更好還是更糟的人,至於為什麼人家用買的車位能放機車,或許是因為你跟社區管理會承租的,如果說你是跟原屋主承租,或許就比較不會這樣機車,有問題管委會應該是會對原屋主而不是直接對你才對,還有既然樓上有腳踏車停車的地方,當然機車停車格就只能放機車,不然就算你只是放個滑板車,這樣都不符合當初這個位置所設置的意義,總幹事沒有權力移車,其實移車時要通知當地派出所派員警前來協助處理才對,貴一點的腳踏車還是放陽台或是室內好,我的BART PRO當初就是懶得搬放在1樓門口,沒幾個月大盤飛輪練條都生鏽了,現在都放在室內

kaochiyu wrote:
我覺得總幹事沒錯,因...(恕刪)


樓上的...
機車格只能放機車不能放腳踏車..
這規定哪裡來的?

我付出租金
想停什麼車還有規定??

只要不妨礙逃生通道
或阻礙別人使用..
或是有礙觀瞻...
沒有任何規定可以說我不能把機車停在汽車格裡...

我付出了錢租(或買)下停車空間
為什麼不能停??

有哪一條法律..公告或是管理條例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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