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各位熱心大大說明,同感跟實價登錄有關,墊高坪價應有利餘屋行情,至於自住型消費者短期內沒有影響。原不解建商為何房屋土地各佔總價一半,由於地處稍偏遠理應房屋價值>土地價值,在拜讀o888大大說明後,瞭解到土地僅課增值稅,房屋部份則按獲利課不動產交易所得稅,然建商扣除建築相關成本後,就達到節稅目的了。
這個問題當初我在買房子的時候也有碰到,我99年買的房子當時買一坪約17萬左右,但是認識建設公司的老闆,所以殺到14萬,我看了合約的內容,跟你一樣房子的單價不變下,車位的價格本來120,變成60萬,我私下問業務他說,怕我們把合約拿給其他想要買的人看,破壞市場價格,所以房子價格拉高,車位價格降價。我是覺的你不用擔心啦,因為合約部份只是你對建商(保障雙方合約),如果你以後要賣房子也是看,最近交易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