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看審議紀錄裡面都會有各案件的獎勵容積比例
基本上50%以上...很難
大概都30-40多

橘子 wrote:
在po一次詳細內容,合建案基地位在光榮國中後門的公園街(約有8公尺寬,另一條道路約5公尺寬)上,距離捷運站約400公尺,面積約有1417mm^2(約428坪)此土地有22個地主,建商給的條件:
容積率300%,建蔽率50%,可移入容積40%,要蓋地上13樓地下3層(總共四棟;3棟為一層兩間各30坪;另一棟1層1間45坪),住戶建商分配比55%/45%,算出可以換回44.78坪,建商提供的坪效計算:每坪土地*300%*1.4*1.6=6.72,地主可分配55%,地主每坪可分配建物面積為3.7坪(本人持有地坪12.1坪)
橘子 wrote:
謝謝你的回答!
企劃書內有提到建設公司會購入道路來增加樓地板面積併入分配!
其實我也搞不懂就已經有原本道路!蓋房子時都要往內推1公尺,為何還要買道路?
車位有分到一個車位,有個疑問就是為何坪效部分不是乘以1.65而是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