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ethe0214 wrote:
又來了。住的需求一定要買才能滿足?用租的不行?買房子的人就應該只是尚未買房的人的看守者,等到尚未買房的人要買房時就應該自動依照後來者指定的交易條件讓出來,不然就不符公平正義?
To qoethe0214:
小弟在這裡不是在討論 "買房" 或是 "租房" 的問題...

我一直都在表示"炒房"的公平正義與否...
而且就算是租房子...
一棟500萬的房子 月租1萬元
當這房子被炒作到1000萬時 你覺得月租還會是1萬嗎?
藤原豆漿 wrote:
現在的人要買房越來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