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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向建商花錢買,就有室內車位的撇步(透過管委會)

我姐家就是了...

某天...一個住戶跟管委會說...
可以在那些邊邊角角地方..多畫停車格....
要不然也能放腳踏車...窄一點..

大家討論後...也就通過了...
那幾個車位就用抽籤...
每次要選管委時..一面投票...順便抽籤
還能提高出席投票率...

機車簡單...總有邊邊角角能畫格子....
汽車停車格...能多畫...建商還不會畫?
畫個格子就能賺幾十萬嘞......
車位是政府審核的,有規定數量

管委會可以這樣弄,沒人報就沒事
有購買車位的區分所有權人的權利應該不會受影響
重新劃分的只有原本就沒有約定使用的車位
否則這樣搞還有誰敢買車位
使用者付費,機車位月租制,一方面公平,一方便不會太雜亂影響行車安全。

Carter0625 wrote:
跪求沒車位的便宜新房...(恕刪)


這個要求太過份了!你就一直跪著吧。
看到自己家大樓的問題 應該也是如此
不過並沒有通過住戶同意 而是私下進行

但是增劃的空間並不是抽籤出租出去
而是被賣出“永久使用權”
現在被住戶清查發現(因劃位直接占用車道) 而正在打官司中

永久使用權??? 這是公設耶
管委會只有管理的權利 怎麼上綱到有買賣公設的權力了
其中幾個位子最後居然還可以拿到所有權??

讓我想到之前的張議員事件...
承認這「不用花錢買 就有車位」的作法 蠻邪惡的,
但完全合乎法律?與政府公務人員核准作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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