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2887 wrote:
一言以蔽之 --- ...(恕刪)
履約保證是不能叫你放棄的
至於
轉地政處處理
是因為這是地政處處理的業務...


再來的流程是
地政會發公文給建商請建商說明
如果你不想等
也可以直接請求召開協調會
消保官必需轉知主管機關出面處理,
除履約保證外,建商還有價金信託、同業保證、公會保證等選項,
建商必須說明他們用什麼方式處理,基本上後兩項規範很嚴,主管機關不會接受,
結果應該是建商必須照規定向金融機構辦理履保或信託,
否則他的房子應該不用賣了,你該煩惱的是他恐嚇你的話,
除非你們24小時監工,否則摻了多少水你們也不知道。
向消保官申訴並要求消保官出面協調無條件退訂解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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