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各位回覆
小弟心中有個想法
假設我家另外7房都蓋了章決定繼承
剩下我們這房沒有蓋 我們這房是不是也可以選擇不蓋 但是繼承權仍然在我
只是我們選擇不繼承也不拋棄呢!?
就算我們不去蓋這個章 也不影響其他七房的決定吧!
目前此案由家母與上面的大人處理中
silverfax2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家..最後我跟家裡的人討論要去蓋章,那我必須要注意什麼呢!?.(恕刪)
最後我跟家裡的人討論要去蓋章,那我必須要注意什麼呢!?
一定要先查清土地目前登記所有人的"資債情況" 萬一冒出債權人!!...
我阿姨的公公.是台北市小小地主..公公過世後有幾件財產!! 後人當然是高興繼承...
結果後來銀行通知要繳貸款!!才發現.公公在高雄市有小三..小三的店面是公公做貸款..錢也是他再繳的!但是房產早在小三名下!..小三通知銀行.銀行當然申請債權保護!!
結果是繼承的七家人每一戶認賠! 90萬...還好是高雄!跟台北市的幾千萬遺產比起來....還有賺!!
小三果然厲害!!!不管老頭死不死!!早把錢先賺走了..而且還分最大一份.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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