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您真好 wrote:
但是社區管委會告知要機械車位車主自行負擔維修費用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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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樓住戶 , 有些買平面車位 , 有些買機械車位 , 有些住戶沒有車位
基本上有買車位的人 , 會持分地下室車位的產權
所以只有車位的住戶 , 要分攤地下室的清潔管理費
其次是機械車位 , 平時需要定期保養機械
所以也是全部的機械車位去平攤定期保養的費用
斷無理由 , 讓沒有車位的住戶及平面車位的住戶去分攤
換句話說
今天因為天災導致機械車位的損害 , 如果不能證明管委會有疏失
當然是機械車位的"所有權人" , 要自行負擔修繕費用
這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