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fat wrote:
我想市價600W的房子 公告現值應該不高,直接用贈與即可,扣除掉贈與的免稅額220W
應該繳不到多少。可以去稅捐處詢問流程,自己跑也省代書費。
如果繼承人就是女兒一人,就等母親百年後繼承即可,這樣可省土地徵值稅。
遺產稅的稅率是10%,免稅額好似700W,請參考!!
+1 正解 先到稅捐單位試算.再做規劃.
JINDERLANDOFFICE wrote:
市價600萬,土地現...幹代書的老是教人自己辦,真是自砸飯碗.(恕刪)
好心會有好報.
JINDERLANDOFFICE wrote:
立遺囑的方法很多,但最好是公證遺囑.比較沒問題.
公證要2名證人及公證人,其他兒女非必要.
雖有立遺囑,但是仍不能保證該女兒能完全繼承該房子.
這還涉及特留份.參(民法)1187,1223.
淡淡檸檬水 wrote:
如果其他子女都同意拋棄繼承也不行嗎? 需要做什麼動作?
因為是家人共同決定要把房子給其中一位女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