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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lawyer,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出租台北市,去住中南部

除非租空房

意恩就是,房客生活上的問題自己打理,包括電器壞了,沒帶KEY出門...等等

一年一收,當然要輕鬆租,租金就要收的相對便宜,例如打個八折

個人覺的,不如把房子賣了,到中南部買,輕鬆多了



59478 wrote:
認識的人裡早就有人這...(恕刪)
那事情要用大大的雙眼看才行
別人都不行
你要不要幫人刷背你自己決定就可
吃不到
不知你想表達是吃不到少女還是吃不到什麼
下港人到台北搶地盤
是黑社會哦
還搶地盤
各人天上一片天
不要要用自己的雙眼去看別人的世界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
對不起 我很少用比...(恕刪)


非常正確的觀點,房子千萬不要交給代租代管的物業公司!
自己的房子自己管理才是最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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