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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不買房/不看房, 倒不如要求政府規定仲介費每房$10W!

沒有仲介 可以導入網路介面

賣家即仲介的通道

請參考gumtree
Sway書要出多一點阿~ 尤其是針對菜鳥的買賣雙方會遇到的眉角這部分, 提升買賣雙方的知識減少被不良仲介騙術(非話術)殘害, 這樣至少能讓仲介回歸於滿足6%的仲介費, 一件10w就不要想了, 這就跟物價上漲一樣, 回不去了..
金價油價正在跌,物價只會漲不會跌的認知,跟現實是否抵觸?
這很難確定於短期內,事實就算發生了,黃金或石油又非物•••
所以物價有漲無跌,人類收入的金額也是一起疊高著。
只能說房地產這種物品價格雖高,但支持者的收入也是跟著增高。
直到收入不再時,得賣掉屋子那天才終於明白,原來賺錢竟是這般容易。
因為房子擱著比金母雞下金蛋還容易!
這就難怪金價會跌油價會跌房地產永垂不朽啊!
很多從事仲介業的人賺不到錢
除了自己不努力之外,最大的原因是仲介人員氾濫
一間房子好幾家仲介公司搶著賣,憎多粥少當然吃不飽
只好把佣金抬高好賣一間可以吃比較久的時間
如果目前從事仲介人員的數量砍對半或少的話,按件計酬大家就賺得到錢了
所以控制房仲公司和房仲人員的數量再改成按件計酬就沒問題了...
但...大有為的政府不會這麼做的,就好現在的計程車數量一樣...
固定仲介費 房仲會儘快撮合雙方的期望價格以求成交,

抽成仲介費 造成房仲只想一路疊高房價以獲得更高仲介費,


fonming wrote:
固定仲介費 房仲會儘快撮合雙方的期望價格以求成交,

抽成仲介費 造成房仲只想一路疊高房價以獲得更高仲介費,


至理名言啊.

不需本金,保證獲利6%...
單因仲介利潤所造成的房價漲幅, 在轉第4手就破20%,第7手就破50%, 第12手破100%!
Zafira B Z18EXR / CID+CD30 MP3 / Roof rail
我也覺得房仲收取固定服務費才合理

因為不管他們賣的是幾坪的土地

或是幾千萬的成交價

成交後要幫忙代辦的手續都一樣

按%數來收真的不太合理


提外話:

若然如此,我希望證卷手續費也應該固定收費才對

現在都可以自己網路下單了

還要跟我收手續費真是可怪~
有人說賣50坪跟賣100坪沒差?我隨便想也有差啊,50坪比100坪好賣很多啊,100坪要帶看更多次,賣的時間要更久,簡單說作白工的成本更高,成本一定不一樣,不過我也認同仲介費應降低,但按件論酬也不合理。

應以件論價,雙方再視難易度調整計價,
高價的房子其實不見得難賣,低價的房子也不見得好賣.

但絕對不應以百分比抽佣計價,
這是造成價格泡沫化的元兇
仲介跟投資客只想著合作把價格越炒越高抽越多

內政部規定房仲業最高收取不得超過成交價的6%
但是實際上物件真實收的到6%的算是少數吧
除非是賣個好到不行的價錢屋主才有可能給到4%
買方現在要求2%除非是買到低到不行的價錢不然應該拿足1%就偷笑
我舉一個成本來看
直營店體系就別說了
總公司部分光莫名的一堆成本就壓的地方店頭喘不過氣
拿一般所謂的加盟體系來看
一個月沒做到佣金70萬以上我想應該會賠錢的吧(所謂50%的高專店)
一家店的成本 店租 水電 人事 招牌費用一堆有的沒的 30萬跑不掉(應該是低標)
除非店東可以開很多家店來壓低成本
不然業績沒達到60~80萬頂多只能打平而已(60~80萬其中一半是業務的獎金)
現在的市場情況~我自己看啦~沒那麼容易!
一個月做到業績可能下個月不知道會不會30~40萬就給他賠進去
仲介業看起來佣金收的爽
時機好應該是好賺的
但是成交件數一多,迎接而來的可能也會有很多的法律相關問題準備解決
時機歹歹的話一年賠個好幾百萬是很正常的
不過話說仲介業按照金額來收取%數其實真的算是暴利
以現在的市場成交棟數來看,
該會是淘汰一些仲介的時機。我想大部分都是在撐看能否有好時機。
若是立法來給他一件收10萬的話,
嘿嘿~~不會只有好戲看而已~準備倒掉一半以上了。
不過不買房不看房要抑制房價沒那麼簡單
削仲介的傭金其實沒想像的困難,純看談判的底線
政府會削仲介業的傭金%數來抑制房價的話
我想那更是天方夜譚而且不會有抑制房價的效果。
當然沒有需求就不會有價格攀升
但是重點還是在於~~~不會沒有需求阿~~
不過我相信要買房的人遠遠嫌房貴
有屋要賣的人永遠對價錢不滿足!這才是價錢會往上堆的原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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