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n1972 wrote:
你認為為什麼會變成如今全輸的局面?
是不是法律不夠健全 如果是要不要修正?
...(恕刪)
當初都更法本來就是為建商量身訂做修正的
對建商來說 法律當然很健全阿

sean1972 wrote:
是不是法律不夠健全 如果是要不要修正?
sean1972 wrote:
可見你爬文爬得太少
有關於都更法有太多條例需要修正 也有很多人給了意見
sean1972 wrote:
如果你要知道目前政府的修改方向..今天張金鶚剛好有提出幾點出來
你可以去搜尋一下
sean1972 wrote:
這我是不懂....你可以舉例刑法上對立雙方的平衡點是甚麼嗎?
sean1972 wrote:
很明顯的 陳沖 對於現在都更法的缺陷很了解 我期待這一次的修正能夠更符合居住正義
JINDERLANDOFFICE wrote:
我說了怎麼修, 你要不要也說說.(恕刪)
JINDERLANDOFFICE wrote:
是我孤陋寡聞了,給個連結,讓我看看有誰明確指出了惡法是哪裡惡了
至少也像我這麼明確的說出,哪一條,哪一條文哪裡不對.
給意見很多, 都是說空嘴,來斷訴諸文字的法律條文修法吧!
修我不反對,但說清楚,修哪裡怎麼修,你要不也說說.
都更條例又不是沒修過,還修了好幾次,你以為這次就會修的比較好?
JINDERLANDOFFICE wrote:
這是比喻,見仁見智.
如22章殺人罪
第273條 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義憤難以科學界定,七年還以下,可能關一兩年就出來.容易成預謀殺人的脫罪
訂的過高死刑無期或十年以上,又恐使見義者卻步,不敢勇為.
這怎麼訂都不會是雙贏.
JINDERLANDOFFICE wrote:
張教授的就免了,我認為他等級不夠,
他恐怕還要問我意見吧!
JINDERLANDOFFICE wrote:
說他了解我懷疑,都更處隨便一個承辦員我都相信比他了解
說好聽話給人民聽是沒用的,不用百年,20年就可以評斷他幹了些什麼好事
當初蓋一高,國家經濟困難,人民反對聲浪不斷,廉價徵收私有土地,不亞於今
一般人民連機車都沒有,要高速公路幹麻?
今天你說呢?是昨非今是嗎?
30年前的台北樣貌,與今日迥然
我看30年後的台北會與今日無異
這一代的小孩,長大後一定能保有兒時的回憶.
realeric wrote:
建商好比江國慶 人人皆曰可殺 誰殺誰有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