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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有談都更...


simonni wrote:



最後一戶跟建商談得不會拿到最多,我家社區也是在比誰最後談

想把其他已談好得住戶當籌碼,認為我已經是最後一個

建商會願意給多點,如果一塊餅被前面的住戶切走一大塊,後面談得住

戶會剩沒多少可以切,若切超過了建商會沒辦法繼續談,建案就結束

聰明的人若發現有人在比誰最後談,會改變策略在中間談好切走一大塊餅

讓後面談得沒東西可以切,每換一個建商來談就這樣玩,最後一定會有

一次談成,所以談最後的住戶不一定能拿到最多,而且非常有可能會一

塊餅都切不到
..(恕刪)


S大,無意冒犯,但你說的這情形比較像自立合建
如果依新的都更程序
好像不能有這種差別待遇

維京角 wrote:
S大,無意冒犯,但你...(恕刪)


我來回答好了
權利變更的模式是一切攤在陽光下(建築師事務所說的)
所以理論上是大家都沒有差別待遇
看的就是自己所占持份的大小
都更前妳佔幾%
都更後妳就佔幾%

但問題是很少人搞得懂這種模式的
老實說我也不太懂
尤其是每次到了公聽會快結束的時候
一定有人問這2個問題
1. 建商賺什麼?
2. 你們建築師事務所賺甚麼?

這真是也問到我的心坎處
因為權利變更感覺就是建商和事務所是賺功德的

每次的回答都是
1. 建商賺甚麼風險的利潤(不好意思...我忘了), 大約好像10%左右
2. 建築師事務所是賺服務費, 大概幾十萬左右

當然, 這樣的回答一定是大家都不相信(包含我)

而且, 還有一件事情就是
那些阿公阿嬤一定是搞不懂
搞得懂得也記不住
EX: 有一戶的老先生(退伍士兵, 這樣說是怕被人誤會是高階將領)沒有結婚, 也沒有親人, 90幾歲了
有重聽, 國字看不懂, 以前還認得我, 現在遇到我都說:[你是哪位阿?]
我敢打賭, 這樣的人不管有沒有意願
他一定聽不懂甚麼是權利變更
偏偏這樣的人在我這邊的社區也不算少....






二等兵....

維京角 wrote:
S大,無意冒犯,但你...(恕刪)


我們家是建商每戶都去談,因為先前是集中談,有人說管委有拿好處,也有釘子戶

之後才改成每戶都談,所以公平也沒人在去講管委有拿好處,我們是跟建商合建

建商會不會有好處有多少好處沒人知道,挖太多超過建商心裡底價就會蓋不成,

若發現有釘子戶這類通常獅子大開口,那就要改變策略在釘子戶前先挖走一塊

跟建商先簽,剩下釘子戶就會剩沒多少可挖甚至挖不動,所以最後談得住戶不一定

有好條件,現在我們社區釘子戶還在稱,沒人能搞得定,我有辦法對付釘子戶,先等

一些認為他能搞定的熱心住戶玩完,我在出面搞定,要讓釘子戶無條件簽約我有 8

成把握,本來我也是釘子戶是因為父親身體漸走下坡,爬樓梯很吃力,不然還有的玩

所以不希望搞太久,我們社區釘子戶若還繼續稱,他們會談不到好條件,建商不肯有

可能前面談得住戶條件很好,越前面談得住戶可以談得空間很大,越後面談得空間越小

最好不要認為越後面談條件會很好,後面談的非常有可能被迫無條件簽約,這個賭注

會很大

smartrader wrote:
幾場下來, 看大家討論後的心得
1. 即使條件在優渥, 還是很多人要更多
2. 當別人要更多時, 自己一定要比別人多才行
3. 我家一定是最貴的
4. 頂樓加蓋的一定會想要2戶
5. 一樓的連前面公共停車的地方也要畫進他家範圍
6. 沒有建商出面整合, 一定會談不攏, 因為最熱心的人一定會被認為得到的利益最大
7. 等大家談好, 我再看看要不要參予(大家都想當最後一戶)
8. 平常好鄰居, 開會才知道原來感情不好
9. 將近100%的人都認為不參加公聽會就是不參加都更, 所以會去參加公聽會的人都被貼上要參予都更
10.信件是寄到戶籍地, 竟然很多人抱怨沒有收到


真是一針見血!!
把都更難處都說中了

smartrader wrote:
這真是也問到我的心坎處
因為權利變更感覺就是建商和事務所是賺功德的

每次的回答都是
1. 建商賺甚麼風險的利潤(不好意思...我忘了), 大約好像10%左右
2. 建築師事務所是賺服務費, 大概幾十萬左右

當然, 這樣的回答一定是大家都不相信(包含我)


沒錯,你想對了,天下沒有啥出力做功德的商人,這樣就不叫商人了

請參考

血淚都更系列三:權利變換魔術秀(上)

血淚都更系列三:權利變換魔術秀(下)


基本重點有

為何反對都更總是「少數人」?
權力失衡的權力變換
腦震盪才說一坪換一坪
「共同負擔」造就「無本生意」
球員兼裁判的選屋分配制度

供大家參考
rsc1234 wrote:
不是每個人都要錢的 不要想的那麼淺
新房子又怎樣?

老屋主該醒醒了
不要再做都更夢了

今後民進黨一定把這件事情當成政治籌碼猛打
國民黨也不敢做了
都更已經玩完了 不要做夢了



當政治籌碼?
事情發生到現在哪個反對黨議員/立委出來為王家發聲了?
有出聲的也頂多刁一刁警方執法尺度,
這麼大好機會可以噹翻郝斌斌,當現成公理正義人民英雄,
卻沒人要出頭,還看不懂嗎?
還沒醒阿? 真以為投某黨就會有什麼居住正義?
passio wrote:
當政治籌碼? 事情發...(恕刪)


是呀...這些反對黨議員 都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
到場 只是基於人情道義...

真有什麼不法不公 莊先生早就把郝先生釘在議會牆壁上了!不是到場碎碎念兩句就離場...

對不起 我忘了提 還有真男人的 王世堅!!

smartrader wrote:
我來回答好了權利變更...(恕刪)


權利變換比例是依照鑑價結果定出來的,是固定表列的,所以早同意晚同意都一樣(當然或許建商會有私下拆讓不一定)。
至於建商賺的是"建造成本"這一塊,亦即一般表列一坪假設20萬,建商要透過工期安排,採購原物料及發包營造廠等方式壓低成本,所以搞都更的都是大建商,小建商沒這能力賺差價。這就是建商稱的機會財。
不過建商還有一個可以賺錢的方法, 就是從相對低價的區域買容積移入高價區,賺容積的價差。所以都更只會出現在相對高價的地方,低價的地方難有都更案。

goethe0214 wrote:
權利變換比例是依照鑑...(恕刪)

補充,移入容積有上限阳月制,一般在15-20%左右,所以建商賺的主要是這塊。但相較自有素地建築的方式,難有暴利,一般毛利就在20-25%。

其實都更建商不太有暴利,相較自地自建,建商要承擔工程管理的風險高、投入的心力相同,分得的容積卻少,移入容積要自已先去買到,移入後若有剩餘(不被允許使用的部分),也不能移做他地使用或再出售,其實風險較高,且難度也高。所以一般建商是在養案用的,就是在附近先買幾塊地,用都更拉價格,再推案時就有比價的基礎。

王家的部分,是因為他們認為他們土地的容積全部是他們的,認為建商自移入容積部分來負擔建造成本就好了,建商這樣伎大的話是要賠錢的,所以就當釘子戶。誰對誰錯?

不過,還是要再強調都更跟合建是不一樣的機制,都更是希望整合周邊,一次解決各自建築後可能形成的消防、交通、停車等問題,合建就沒這考量,自已的地蓋滿容積就好,別人能不能進出,消防會不會果難是不管的。決不是只考量美觀而已,不過,說了也沒人聽就是了,所以王家的地不納竹就不可能都更, 因為他們 那塊地的消防、交通問題根本會無解,並不是不懂都更的人想得那麼單純。

rsc1234 wrote:
不是每個人都要錢的 不要想的那麼淺
新房子又怎樣?

老屋主該醒醒了
不要再做都更夢了


你是不是寫太快了??

牛頭不對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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