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獨立產權又不是公寓大樓共同持份
不合建天公地道
還有人扯王家叫釘子戶
死要錢何錯之有????連被劃入說不的權利全無且當只剩權利價值轉換可以唉嚎時, 開個天價嚇退建商是犯法了? 開個天價就叫唯利是圖? 犯重利罪? 背離市場行情擺明就不賣, 王家一開始可沒主動找建商談合建, 一堆人喊王家貪一堆人喊王家還有五個單位可分, 又無減少價值等等
蓋成住宅大樓是可提昇住居開價[怎樣看都談不上公共利益], 不過王家土地持份要讓外人來分,這不叫減少價值?
都會土地日趨稀有, 這類土地只會愈來愈值錢
嫌王家爛
最好是這些人擁有如王家如此土地者
在遇到這類情事也能夠雙手奉上自家土地讓他人共享再乖乖接受建商鑑價及所有條件
小弟會覺得你真對得起你家物業
小客5509 wrote:
49坪土地持份又位處...(恕刪)
完全兩個不相關的案例 很標準的張飛打岳飛
袋地價錢基本上都會被砍很多掉 而且也不好賣
在來你提出的案例 並不是都更案 而且也不是袋地
都更法中 可依法把袋地畫入
明明可以花小錢合法取得土地的案子
建商還願意開價以經算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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