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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的內容太過詳細了!


lienly2 wrote:
後來公布的新規定卻要註明 為什麼買賣房子,是不是急著買/賣, 有沒有特殊交易情況, 有沒有「頂樓加蓋」都要照實寫,否則開罰3到15萬元.(恕刪)


買、賣房子的原因,要公布這個,真的是有點over,而且和房子本身並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

但是房子有沒有頂樓加蓋、或其他特殊情形,直接和房屋本身相關的重要資料,應該是要揭露
買賣理由、急賣與否填寫不實開罰倒是真的很有趣

如果投資客買來沒照實寫屆時交易查上一次投資客買入的理由開罰三萬到十五萬
那國庫老實說也是加減補一下啦

除非放大絕,將來不是有奢侈稅退場機制?
只要填寫不實者一律課徵奢侈稅
(例如買入理由未寫投資,急賣與否未填急賣)
到時候看投資客是想要被課奢侈稅還是老實在實價登錄上寫投資用
反正要嘛被抽稅,要嘛公開跟大家說我這間是投資客

3-15萬?
我覺得要解套,15%-50%罰款比較合理哩
乖乖照規矩做事,沒必要怕被搞到
台灣就是罰太輕,所以亂搞的人一堆
lienly2 wrote:
但後來公布的新規定卻要註明 為什麼買賣房子,是不是急著買/賣, 有沒有特殊交易情況, 有沒有「頂樓加蓋」都要照實寫,否則開罰3到15萬元....(恕刪)


我直覺,搞笑的居多...

為什麼賣房子,請問我的理由有誰可以去驗證
每一戶都請戶政去挨家挨戶問家人問鄰居嗎??還要監聽電話跟24小時跟蹤
不然你怎麼知道我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不會有人傻到寫"漏水太過嚴重已不適居住"吧??

急不急...
這也超瞎的,乾脆上面寫能不能殺價好了,直接把可砍價的成數寫上去好了

特殊交易情況
刊了某房仲兩個月了還沒賣掉,算不算特殊,覺得好像被詐騙了
或是,自從說要賣,隔壁鄰居開始跟我打招呼且有說有笑了,真的太奇怪了
搞笑嘛?

頂樓加蓋
這個有眼睛的,一看就知道了吧.....
無言

chene_yen wrote:
3-15萬?我覺得要...(恕刪)


完全同意!要罰就要罰到見骨,不是讓人覺得給他罰沒關係這樣!
So far away~

可以寫個6000字嗎?
我買房子的原因必需從我阿公的阿公開始說起.....
我才不在乎他要寫什麼,因為我更在乎他會不會開罰,是像後座要繫安全帶一樣作作樣子還是真的會不登錄就罰~~
雖然搞不懂政府要人寫那個要做什麼~~(感覺沒啥意義....亂寫他也無法度)
就算寫買房:養小老婆
賣房:離婚了
那...又怎樣,他(政府)又拿你沒皮條,怕啥
反倒是不敢寫的有"鬼"
其它要求我都還能接受,但是 "為什麼買賣房子,是不是急著買/賣"

這我比較不能理解.

是不是急著買/賣 <---怎樣算急?半年?一年?

隨便掰個理由而已吧, 犯不著為了這等事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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