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enly2 wrote:
後來公布的新規定卻要註明 為什麼買賣房子,是不是急著買/賣, 有沒有特殊交易情況, 有沒有「頂樓加蓋」都要照實寫,否則開罰3到15萬元.(恕刪)
買、賣房子的原因,要公布這個,真的是有點over,而且和房子本身並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
但是房子有沒有頂樓加蓋、或其他特殊情形,直接和房屋本身相關的重要資料,應該是要揭露
lienly2 wrote:
但後來公布的新規定卻要註明 為什麼買賣房子,是不是急著買/賣, 有沒有特殊交易情況, 有沒有「頂樓加蓋」都要照實寫,否則開罰3到15萬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