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它們不需要利差到500萬,只要50萬就夠了因為不需代書 契稅 只要合約重擬 且是內部流程我是以台中買屋經驗來講我們買的那棟 就我知道 至少有兩三戶是內部買走的當然他們案子 現在clean(半年) 想必賣賣自己的 沒關係吧!
這是很常見的現象。高雄有個農16的案子,連預售屋都還沒開始蓋,就賣光了,全賣給仲介、投資客、建商關係者、供應商之類的,一般人買不到,然後預售屋開始蓋的時候,上述那些人就開始兜售了,價格當然是翻了翻。這樣建商賣的價格雖然不高(都是毛坯屋),但風險很低,建築成本還沒付出,現金就先入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