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登個出租, 95%來電都是仲介.
chung1693 wrote:
你在PO在591的後...(恕刪)
JINDERLANDOFFICE wrote:
一般房地買賣,代書費是由買方付,所以由買方找代書.
如果買方找的代書,賣方不信任,賣方自己也可以再找其信任的代書,
會同辦理.買賣雙方各付各的代書費.
...(恕刪)
阿寶他爹 wrote:
我說:
假設屋價一千萬,簽約用印完稅 各交一百萬,過戶後,買方卻貸不到款 付不出尾款,違約…
1.有履保:三百萬在銀行=>打官司 確定判決=>銀行給賣方一千萬[或登記回來+300萬]
2.沒履保:三百萬已入賣方口袋=>催告解約=>打官司 確定判決[要求登記回來]=>房屋登記回來,賣方還賺三百萬
3.請問:賣方 要履保何用?
[賣方不要傻傻的還幫人家付一半 履保費用
joeLai6282 wrote:
1.有履保:三百萬在銀行=>打官司 確定判決=>銀行給賣方一千萬[或登記回來+300萬]
2.沒履保:三百萬已入賣方口袋=>催告解約=>打官司 確定判決[要求登記回來]=>房屋登記回來,賣方還賺三百萬(恕刪)
n123107910 wrote:
看來履保有個好處就是房子確定可換回現金
沒履保賺三百萬 但還要再賣一次
謝了
另外這三百萬應該屬於購屋款
房屋登記回來
理論上應該歸還買方不是嗎
阿寶他爹 wrote:
合約中都會寫:買方違...(恕刪)
阿寶他爹 wrote:
文章回顧: 第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