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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買賣房子到底會遇到甚麼問題?

this is true.
才登個出租, 95%來電都是仲介.

chung1693 wrote:
你在PO在591的後...(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阿寶他爹 wrote:
假設屋價一千萬,簽約用印完稅 各交一百萬,過戶後,買方卻貸不到款 付不出尾款,違約…

1.有履保:三百萬在銀行=>打官司 確定判決=>銀行給賣方一千萬[或登記回來+300萬]

2.沒履保:三百萬已入賣方口袋=>催告解約=>打官司 確定判決[要求登記回來]=>房屋登記回來,賣方還賺三百萬

3.請問:賣方 要履保何用?
[賣方不要傻傻的還幫人家付一半 履保費用](恕刪)


看來履保有個好處就是房子確定可換回現金
沒履保賺三百萬 但還要再賣一次
謝了

另外這三百萬應該屬於購屋款
房屋登記回來
理論上應該歸還買方不是嗎

fobislai wrote:
請教大大那麼自售過程...(恕刪)


一般房地買賣,代書費是由買方付,所以由買方找代書.
如果買方找的代書,賣方不信任,賣方自己也可以再找其信任的代書,
會同辦理.買賣雙方各付各的代書費.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一般房地買賣,代書費是由買方付,所以由買方找代書.
如果買方找的代書,賣方不信任,賣方自己也可以再找其信任的代書,
會同辦理.買賣雙方各付各的代書費.
...(恕刪)


正解
=================================================================================
1.有履保:三百萬在銀行=>打官司 確定判決=>銀行給賣方一千萬[或登記回來+300萬]

2.沒履保:三百萬已入賣方口袋=>催告解約=>打官司 確定判決[要求登記回來]=>房屋登記回來,賣方還賺三百萬

=================================================================================

首先,以總價一千萬的房子 依一般合約,沒收之已付價款 通常有以不超過房地總價款某個百分比(通常15%)為限制,也是不管有無履保,依約多半不會讓賣方全數沒收已付價金.

另外,"有履保"比"沒履保"還多了一個保障:"銀行會代替賣方給足一千萬".

對賣方而言,履約保證簡單來說 就是"銀行會保證賣方不會有損失"
就算發生過了戶 無法回復產權到賣方名下時
銀行會代替買方負擔其未能給付之價金
確保賣方能完整取得出售房地所應得之全部價金.

在過戶之前,履約保證的確看來是對買方的保障比較大.
就是因為降低買方的風險 所以"履約保證"可以增加成交的機率與速度
這也是對賣方的好處之一.

另外,履保帳戶對於價金的提領有所限制,
例如:為避免存提款與身分確認之風險 賣方不能至銀行領取價金
須由銀行將其應得之價金匯至其簽約時所指定之帳戶內,避免有心人冒領.

同時,履約保證除了簽約款,皆不經手現金 皆由銀行直接存入或匯出
避免人為之疏忽造成買賣雙方之損失

有些履約保證甚至只能委由該銀行所指定的代書負責產權相關作業

很多人都可能是第一次買賣,沒有完全信任的仲介或代書,
由於費用不高,以目前的狀況,大部分的賣方都樂意採用履約保證.
透過制式規範 按部就班完成買賣.

也有案例,買方堅持要履約保證,否則不願成交(畢竟在過戶前,先付錢的人比較擔心);賣方非得同意不可.



阿寶他爹 wrote:
我說:
假設屋價一千萬,簽約用印完稅 各交一百萬,過戶後,買方卻貸不到款 付不出尾款,違約…

1.有履保:三百萬在銀行=>打官司 確定判決=>銀行給賣方一千萬[或登記回來+300萬]

2.沒履保:三百萬已入賣方口袋=>催告解約=>打官司 確定判決[要求登記回來]=>房屋登記回來,賣方還賺三百萬

3.請問:賣方 要履保何用?
[賣方不要傻傻的還幫人家付一半 履保費用

joeLai6282 wrote:
1.有履保:三百萬在銀行=>打官司 確定判決=>銀行給賣方一千萬[或登記回來+300萬]

2.沒履保:三百萬已入賣方口袋=>催告解約=>打官司 確定判決[要求登記回來]=>房屋登記回來,賣方還賺三百萬(恕刪)


完稅.交權狀.辦過戶到全數拿到錢,還有一段時間
特別是買方授信有問題,或剛好資產被查封,或心存不良(能人異士輩出)
真的會有麻煩的
除非賣方就是不怕麻煩,而且能掌握到實際買主的一些背景

個人認為:履保是在保障[不想吃虧]也[不期待意外之財]的保守人士,像我膽子小之類的人


回到樓主問題:
如果沒有交易糾紛的情形,幾百萬的房子,為了省仲介費自己賣;省代書費,而自己跑,累一累就算了
幾千萬上億的房子,自己跑是累而且會拖延時間
最重要的是:會跟不必要的人,接觸很多次,而且每個人都會知道:[你賣了一間房子]
這個看你覺得是福是禍?


n123107910 wrote:
看來履保有個好處就是房子確定可換回現金
沒履保賺三百萬 但還要再賣一次
謝了

另外這三百萬應該屬於購屋款
房屋登記回來
理論上應該歸還買方不是嗎


合約中都會寫:買方違約,已付價款 做為違約金 賣方沒收。
@@@@@@@@@@@@@

個人看法:找個信任的代書[確認款項無誤後[買方銀行已核貸,可撥款] 才去辦過戶],會比履保有用。

因為 履保還要打官司 確定後才會給錢,
但三審定讞 確定判決,會讓你 等到發瘋……

@@@@@@@@@@@@@@
但 如果沒履保,你就發存證 通知 限期履約。
不履約,你就再發存證,通知解約[不必過戶了],並通知「已付價款 做為違約金 賣方沒收」。

然後,事情就結束了,房子拿去賣別人。
根本不必跑法院。

要履保何用??
我爸媽買賣過3次房子都是只找代書辦理,代書都有買賣房子SOP所以沒啥問題,
不過他們最基本都會先查詢該代書是否具備合格的地政士資格

阿寶他爹講的很好:
找個[確認款項無誤後[買方銀行已核貸,可撥款] 才去辦過戶],會比履保有用。

因為 履保還要打官司 確定後才會給錢,但三審定讞 確定判決,會讓你 等到發瘋……


問題是如何找到『信任的代書』?誰來找?報紙曾經報導好幾次,詐騙集團假扮買方並勾結代書,
給付賣方極少的簽約金,馬上將房屋過戶並將高額房貸領走。

我的親戚最近自己賣了一間房屋,也是登在售屋網上,售屋時有附帶條件過戶時指定賣方代書,
沒辦履保,過程順利,錢拿到也交屋了!

個人認為:賣屋前先找一間較有名氣的代書事務所,售屋時就附帶指名過戶代書,一般買方都可接受,
如他不接受,我寧可不賣,安全第一啦!

阿寶他爹 wrote:
合約中都會寫:買方違...(恕刪)

阿寶他爹 wrote:
文章回顧: 第2頁
代書很重要 解釋如下

大多購屋付款占比是 10% 10% 10% 70% 或 10% 20% 20% 50%

也就是說 買方付款 30% ~ 50% 時 交易標的之所有權已更名

地政登記所有權人已是買方 權狀已不是重點 所有權人再申請就有權狀

買方若有惡心 而代書沒把關好 這下賣方就腫了 只剩去法院哭給法官聽


另一種是 賣方有惡心 代書也賣方找的 結果房客變假屋主 賣房東的房子

買方付了錢 真屋主說他沒賣屋 這下買方就腫了 只剩去法院哭給法官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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