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er wrote:
我個人舉雙手贊成實價課稅制度,
能馬上實行我一定給他按一百個讚,
看著那些投機客隨便移轉所賺取利益,
都比我一年的薪水多好幾倍,
又不用像我一樣繳稅,
就令我感到不爽啦!
不過令人沮喪的是根據憲法第143條「…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我也贊成實價課稅。
土地增值在於政府之建設,而政府之建設財源來自於全體納稅人,而非屋主。
實價課稅,只是對屋主課以較為合理的稅,而非要房屋所有漲價的部分全部歸公。
眼下很多不事生產的人,靠著長輩留下來的不動產混日子,每每房價上漲則洋洋得意(我看不出靠祖產增值,有啥好得意的?)。反之,胼手胝足努力工作的人,只能止於基本溫飽。
只是立法權掌握在立院,而立委絕大多數是擁有不少不動產的人,要這些人自廢武功恐怕很難。
逐年調漲土地增值稅,則是一個較可行的方式。土增稅與買賣價無關,較能落實土地增值價值盡量回歸政府之原則。
一個政策要可行,必須不能違反人性,否則必定窒礙難行。漲價全部歸公的理念,有如共產主義"各取所需"之違反人性與不可行。假使漲價全部歸公,那麼跌價時是否政府也需貼補跌價之差額?
眼下一生一屋佐以逐年大幅提高土地公告現值的方式,也許可以稍稍平抑過熱的房地產,且可以將"非自用住宅的買賣利益歸於政府"的比例增加一些。
夢想可以遠大,但過程需逐步漸進踏實,方能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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