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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持續保有農保資格?

感情歸感情,金錢歸金錢
奉勸還是別用金錢去測試人性

有些事上一代講得清,可是下一代就灰不清了

另外既然變成建地應該是比較值錢吧
把地抵押另外借錢買農地應該也可行啊

要不樓主問問親戚把他們家的建地登記在你們家名下
你們就把農地登記在親戚名下..他們願意嗎...

其實如果父母感到為難不知該怎麼拒絕時..
或許子女跳出來當黑臉,也是一個辦法...


boee wrote:
親戚本來具有農保資格,農地因都更計畫而變成建地,


我覺得就叫他把建地賣一部分來買農地不就得了~

通常農地變建地價格可是翻了好幾倍~

另外要快點買~

通常農地變建地後~

周邊的農地價格也會因為這些人把建地賣掉,需要再將農地買回來,而使周邊農地更貴~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你可以先賣他地
然後說資金一定要進你的帳戶
如果沒進你的帳戶
被查到會有法律問題
依照農保資格一分地(約300坪)可以保一個人
看你們家農地多大
如果農地夠大
你親戚把戶口遷入你們家就可以續保了
不用登記到親戚的名下
請他把他們家的建地跟你們家的農地交換不就得了, 各取所需, 誰也不吃虧...
我家也是這種情形,農地變建地,建議樓主,為了省事後更多的麻煩,請你們親友去買戶藉所在地周遭鄉鎮便宜的農地吧。

首先,在北部地區
購入農地
要成為新進的農民
口袋的確要有點深度

根據本人所知
同戶可加入農保只限於直系血親
所以你的親戚要利用你家的農地是不可行的
如果你的親戚現金不足購地
可能要請你的親戚利用
徵收後放寛農保資格三年的規定
在這段期間內處份掉建地
再購入農地

另外利用佃農的資格加入的話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私人承租必須要有承租契約而且必須經過法院公證
由你親戚承租你家的農地
因有契約,就會有給付租金,及地上作物權
及不知是否有關聯的優先購買權
或者是處份時是否得給付補償金等
所以我是不曾看過
有私人願意這樣打承租契約給別人
一般都是政府單位或法人才有那種
375租約租與農民
而且這種也會愈來愈亂
因為無法分割
少則有5-6個人持分承租租約
多則數十個人
因為佃農租約是一種權利
沒有人會放掉不要的
年久月深後
以後也是一筆爛帳

不然農委會已有要求各基層農會要
做會員資格清查
一旦農地喪失即會被審查會員出會
另外農保也會被退保

而且勞保局也有行文到各農會
要求要對農保戶進行資格清查
一旦被清查資格不符也會被退保

另外,地方政府也有要求
在申請老農年金時
也要請申請人準備各項資料進行清查
符合才會受理,不符合當場也會被退保

台灣政府對農地持有者也就是所謂的農民(大部份是
但有些不是)的褔利目前是可以的
滿65歲即可申領老農年金每月6000元每年72000元
將來每月7000元,每年84000元
其子女或孫子女唸書還會有每學期最多10000元的獎助學金
當然前提是要符合其資格才行
另外很有休耕補助每公頃45000元(每期,一年二期)
每期去公所辦個手續,打個電話委請代耕隊翻耕
並灑入指定綠肥讓其生長
每期會固定將錢匯至指定戶頭內

如果將以上都視為買農地的利息
應該還算划算,所以
所以還是請你的親戚要再購入農地才是解決之道
用您家的農地過戶給他,無論如何權利就歸他了
他可以處份掉,去貸款,或蓋農舍...等等等
就很麻煩了





感謝各位的建議提供,學習的很多!
親戚最後還是決定以購買農地的方式解決,
只是這件事造成雙方有點不愉快,是最惋惜的部份。

再次感謝大家的熱心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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