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c1234 wrote:
實價登錄之後
房價只能漲 不能跌
跟賣屋的屋主接觸多了...(恕刪)
三年前我看過有不孝子需錢孔急要賣屋的
大安區舊公寓,一口價1400萬,很便宜吧
兒子一面跟仲介與買方議價,老媽媽在一旁反對:房子賣了我們住哪裡?
最後沒買,但是重點是:
要賣房子的人,有的時候就是 需。錢。孔。急 啊
可不是每個屋主都是口袋深,賣不掉就不賣的
HaHaSue wrote:
換個角度來看,即便法條內有規定申報不實的處罰
你又有什麼辦法知道對方申報不實?
不知道法條內有沒有規定特定政府機關有定期抽檢的義務?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