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對虎大沒啥意見
只是我對於政府跟立法院老是把腦筋動到銀行的房貸擔保品上頭的想法,覺得非常的感冒
除了虎大所貼的消息之外,目前躺在立法院初審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4-1條修正也是類似的意思
虎大只是把政府跟立法院諸公們的想法表達出來而已
但是他們卻不知道這樣子做對於台灣的金融業有多大的傷害
房貸之所以是個『某種程度上相對來說比較優質』的消金產品
就是因為它有不動產作為擔保
而不動產擔保的意義又源自於法拍的存在所帶來的變現性
一旦這樣的變現性受到限制,那房貸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今天銀行放出信貸,客戶違約不繳,銀行好歹可以申請扣薪
如果今天銀行放出房貸,客戶違約不繳跑去申請寬限期,銀行不能法拍不提,連扣薪也不行了
那還有銀行肯承做房貸嗎?
搞不好以後老百姓只能找地下錢莊借錢,以後還不出錢被斷手斷腳新聞會常常跳上報紙社會版版面
房貸一直就是台灣的銀行業的業務大宗,如果這樣的政策通過,那我想銀行業的獲利又要往下降了
受傷的不會只有銀行業,還有未來想買房的老百姓(貸款成數降低、貸款通過難度增加、風險增加導致利率上升),以及已經買房的老百姓(因為貸款成數降低,嚴重影響未來買方槓桿能力,成交價格下降→房價下跌)
政府跟立法院不思改善國內產業結構及勞資偏差化問題,只想鼓勵欠債慢點還錢、削弱擔保品擔保能力
這樣子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對老百姓來說,鐵定不是好事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