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規並無「工程受益費」這樣的「稅」。依工程受益「費」的性質而言,類似規費之性質,而非一種稅。簡單而言,稅的使用不需要專款專用,費的使用需要專款專用。工程受益費各縣市都有課徵,只是很多縣市的課徵費率是0,形同免繳。未來在土地移轉時,工程受益費可以用來扣抵土地漲價總數額(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標準),所以開版大大可以將繳費收據收好,留供以後使用。
angusweng wrote:台北市現在好像 停止...(恕刪) 其實很多縣市都停止徵收了,只不過縣政府會把當地的公告地價調高,那你每年繳的地價稅相對的也提高,也算是變相的工程受益費反正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Panny wrote:我家在埔里育英國小旁...(恕刪) 這個稅是學美國的公不公平就見人見智例如:你家本來一坪 5萬因為 蓋了 捷運、開了馬路漲到 一坪 50萬但~~~~你家房子變的更有價值並不是您 花大錢整修房子而是 國家拿 全民的錢 在你家附近作建設所以 以全民公平的角度 來看 需課稅但以當事人的角度來看 未必因為 房子可能會被拆到 居住空間變小而且 上漲的價值 需 賣掉房子 才拿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