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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留子孫啊!台灣都蓋大型社區的房子,公設比高的嚇人,未來若房子老舊,要都更重建,請問有哪個建商會來承接,政府會出面協調嗎?

大型社區市近幾年的建案
都更的條件要屋齡四五十年以上吧

而且都更 根本就是讓你有個夢
大台北地區有多少屋齡40-50已上要等著都更你知道嗎
那些老舊的公寓都還沒辦法都更

最近幾年蓋的房子現在就再響都更
別傻了

這種大型社區我看100年後也不會都更
除非大災害變受災戶

要都更就去買40-50年的舊公寓
然後慢慢等

我親戚在台北市有個房子有建商打算跟他收購重建新大樓(應該算都更吧,只是跟政府沒關係,純建商自己弄得)
談好幾年了
原本舊公寓的住戶都OK了
只剩一戶釘子戶
釘子戶不斷的以房價上漲為由提高價錢
例原本3000萬
建商回去考慮OK後再來談簽約
屋主又提高至4000萬
感謝各位版大的言論,相信大家都想要有個良好的居住環境,但是我們的政府真的有花腦袋去想嗎?社區型的房子是否應該限制建商土地坪數的開發,建商整合的土地愈大,爭取的容積率相對就大,住戶的公設比就高,我們真的需要花大錢來買這麼大的公設嗎?建商只要增加容積率,可以賣的房子就愈多,獲利就愈高,住戶多則上百戶,管委員會所面臨的問題也多,未來這種大型社區改建問題也就會愈來愈多,政府是否該提早檢視.或許很多人都只管當下,根本不管未來情況如何,但是我相信還是有人會認同我的想法,應該出來發聲一下,起碼讓政府知道問題點在哪.
人越多就越難重建
除非有發生過事情
逼大家得重建

或是政府修法
把同意人數往下調到過半同意就行
還得敢用公權力來拆房才可能
lienly2 wrote:
法規多久沒review/update?

法規光今年從2/25起就修該了四次,最後一次是6/30,10/1實施
法規修正導致公設比提高很正常,今年修正大多是因為消防安全
從96年後幾乎是年年修法,今年主要還是台中那場火
其他修正的大多是有關透天、農舍等等的空間
簡單說就是一直在堵建商可以鑽、可以偷的地方啦
偽球迷 wrote:
或是政府修法
把同意人數往下調到過半同意就行
還得敢用公權力來拆房才可能review/update?

這個很難,政府最難處理的就是私權的部分,這個要修改建築法
以前遇過的案子就是卡死在這邊,比較好的處理方式是台北市的95條款啦
不過好的壞的評價都有啊,死不配合的屋主就會覺得這是一條剝奪他財產的惡法
再說房子老舊屋主不想重蓋不行嗎?這可是有法律保障的權利啊
很難搞沒錯,但是還是要尊重


不過話說回來大型社區跟債留子孫有有啥關係?

相信實地看過日'韓等國的所謂『團地』住宅的網友,
都知道其公共空間'設施佔地都相當大,
包含中央鍋爐空調廠,道路,公園...等,
若依照台灣政府放縱建商的這種容積率'公設面積算法,
大概花錢買50坪的話,
室內面積只剩5坪....
achitsai wrote:
少子化後的未來,可分配的太多了,現在的問題在未來已不是問題
至於那些無子的就不用擔心了.......哈哈哈..(恕刪)


還沒分配到就被稅負健保給壓垮了 .

以後老人那麼多 , 又沒在賺錢繳稅 ,

年金 , 看病都要政府出錢 ,

政府稅基何來 ??

各位的下一代將來肯定辛苦了 ,

難怪大家不敢生 ,

生來扛債消業障的........
lienly2 wrote:
法規多久沒revie...(恕刪)


我的確是很久沒去注意看建築法規了...

不過以我在這相關行業中打滾...

10年來...公設比只有越來越大...完全沒有減少的情況...

法規肯定會越改越嚴...

公設比就會越來越大...

以前...公寓時代...樓梯只是用來上下樓用...能縮減盡量縮減...室內坪數越大越好賣...基本上公寓時期的說幾坪就幾乎是幾坪...應為公設只有一點點...直接忽略

現在...大樓林立的時代...樓梯從10幾年前的1組變成現在的2組...而且需求的面積也越來越大...光是樓梯間...就已經扣掉很多公設了...消防法規就是這麼定的...建商能不蓋嗎?...不蓋就別想通過使用執照...

電梯的數量與大小似乎也是有規定的...但是我沒注意到這個...可能需要有興趣的人自行看法規了...

中庭留白處..就是法規中的建物面積與建地面積的比例...除非是像帝寶那樣開放中庭給一般社會大眾使用...不然容積比是固定的...若是開放就有獎勵容積比...

地下室停車位...也相同...若是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也是有獎勵...但是這樣的案例請問你看過多少起?

更新法規?...不用...在我這裝潢的這行業接觸到的幾乎都是買新房的人...或是老舊建築更新...

10年前的房子與近2-3年蓋的房子...光是購買坪數與實際使用坪數就有極大極大的差別...

現在...要是有人說他的新房子...3X坪...你就可以直接想像...室內只有20出頭...若是有大陽台...你就直接想像...房間大概只有3坪...客廳小小一個...餐廳只能容納4人座位...

建商並不笨...若是能別建公設他就不會建了..畢竟買的人主要是要買實際坪數...而不是買公設...

以上用語可能與專業的法規術語有出入...不過我並非建商也不是建築公會的人...有錯誤請海涵..

但是現在法規這樣規定...建商公設也只好弄漂亮點弄些視聽室健身房泳池等等...才能賣得好價錢

建商...鑽漏洞..避法規...都是為了幫客戶搞大他的室內面積...但是大多數不合法...而建商也能從中得到好處..好處就是..本來是公設的地方他鑽漏洞幫你變成室內坪數...雖然你是需要多付點錢去買這些..但是總比沒有好...

一般大眾的建築..其實都沒什麼太大問題..只要建商不偷工..不偷坪數..基本上都是正常的..

不過最讓人匪夷所思的是..近2年...幾乎都是在推豪宅的建案..台灣真的需要這麼多豪宅嗎?...

在我工作的地點...大多是高雄美術館的第一排..或是澄清湖的別墅...雖然比不上台北那樣的高價位...但是在高雄已經是非常的高價了...但是在這些地點建築物裡出入這麼久...跟管理員也熟...聊天之下大多數房屋都是買一買裝潢好後沒人住...不然就是只有一個傭人自己住...

安迪月亮 wrote:
相信實地看過日'韓等國的所謂『團地』住宅的網友,
都知道其公共空間'設施佔地都相當大,
包含中央鍋爐空調廠,道路,公園...等,
若依照台灣政府放縱建商的這種容積率'公設面積算法,
大概花錢買50坪的話,
室內面積只剩5坪....

所以你完全搞錯了。

露天的面積根本不會出現在房屋權狀的「公設」之中,
台灣的房屋權狀,有屋頂的地方才有計價。
所以說,
社區道路/中庭花園/露天游泳池,
這些通通不佔任何房屋權狀面積。

pupu0821 wrote:
以前...公寓時代...樓梯只是用來上下樓用...能縮減盡量縮減...室內坪數越大越好賣...基本上公寓時期的說幾坪就幾乎是幾坪...應為公設只有一點點...直接忽略

現在...大樓林立的時代...樓梯從10幾年前的1組變成現在的2組...而且需求的面積也越來越大...光是樓梯間...就已經扣掉很多公設了...消防法規就是這麼定的...建商能不蓋嗎?...不蓋就別想通過使用執照...

電梯的數量與大小似乎也是有規定的...但是我沒注意到這個...可能需要有興趣的人自行看法規了...

中庭留白處..就是法規中的建物面積與建地面積的比例...除非是像帝寶那樣開放中庭給一般社會大眾使用...不然容積比是固定的...若是開放就有獎勵容積比...

地下室停車位...也相同...若是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也是有獎勵...但是這樣的案例請問你看過多少起?

更新法規?...不用...在我這裝潢的這行業接觸到的幾乎都是買新房的人...或是老舊建築更新...

10年前的房子與近2-3年蓋的房子...光是購買坪數與實際使用坪數就有極大極大的差別...

其實公寓並不是都沒有公設,
而是常常都發生公設不登記的狀況,
正常30坪的房屋,
每戶分配到的樓梯間都會有1.5坪以上,
真的認真登記,公設比一定破5%。


至於你說的「中庭留白處」應該是叫做「法定空地」。
限制法定空地大小的叫做「建蔽率」,
不管有沒有申請「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建蔽率都是不變的,
以台北市住三來說,建蔽率只有45%。
基本上只有一個例外,就是法定騎樓,
騎樓那塊面積可以算入法定空地。
(帝寶沒有開放中庭喔!因為他們並沒有申請開放空間容積獎勵)


至於地下停車位,「獎停」並沒有必要開放臨時停車,
賣車位與租車位都一樣是對社會提供了車位的供應量,
所以法律並不強制一定要外租給大眾臨停。
不過帝寶是有開放全部的獎停車位啦!有興趣可以去停。

lulalla wrote:
其實公寓並不是都沒有...(恕刪)


最近買得舊四樓公寓,仲介就說樓梯間等區域的公設沒有記入,若記入應該還可以多一坪多,我當時都想他是隨便說說得~

我倒想知道,大部分五樓、四樓公寓的一樓的陽台外中庭空間,都被一樓給佔有,我知道有的可能是「路地」,有的也許真的一樓有權狀,有的是不是也可能是全部住戶所共有的「公設」呢?

有時覺得有些公寓一樓也太超過了,不僅一樓佔有中庭,連門口的巷道路地整個都是他家的「停車場」,別人連摩托車都不能停,這樣未免太自私了吧,自己佔了中庭停車或不停車,門口又不准別人使用,這種問題政府應該好好規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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