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enly2 wrote:
法規多久沒review/update?
法規光今年從2/25起就修該了四次,最後一次是6/30,10/1實施
法規修正導致公設比提高很正常,今年修正大多是因為消防安全
從96年後幾乎是年年修法,今年主要還是台中那場火
其他修正的大多是有關透天、農舍等等的空間
簡單說就是一直在堵建商可以鑽、可以偷的地方啦
偽球迷 wrote:
或是政府修法
把同意人數往下調到過半同意就行
還得敢用公權力來拆房才可能review/update?
這個很難,政府最難處理的就是私權的部分,這個要修改建築法
以前遇過的案子就是卡死在這邊,比較好的處理方式是台北市的95條款啦
不過好的壞的評價都有啊,死不配合的屋主就會覺得這是一條剝奪他財產的惡法
再說房子老舊屋主不想重蓋不行嗎?這可是有法律保障的權利啊
很難搞沒錯,但是還是要尊重
不過話說回來大型社區跟債留子孫有有啥關係?
lienly2 wrote:
法規多久沒revie...(恕刪)
我的確是很久沒去注意看建築法規了...
不過以我在這相關行業中打滾...
10年來...公設比只有越來越大...完全沒有減少的情況...
法規肯定會越改越嚴...
公設比就會越來越大...
以前...公寓時代...樓梯只是用來上下樓用...能縮減盡量縮減...室內坪數越大越好賣...基本上公寓時期的說幾坪就幾乎是幾坪...應為公設只有一點點...直接忽略
現在...大樓林立的時代...樓梯從10幾年前的1組變成現在的2組...而且需求的面積也越來越大...光是樓梯間...就已經扣掉很多公設了...消防法規就是這麼定的...建商能不蓋嗎?...不蓋就別想通過使用執照...
電梯的數量與大小似乎也是有規定的...但是我沒注意到這個...可能需要有興趣的人自行看法規了...
中庭留白處..就是法規中的建物面積與建地面積的比例...除非是像帝寶那樣開放中庭給一般社會大眾使用...不然容積比是固定的...若是開放就有獎勵容積比...
地下室停車位...也相同...若是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也是有獎勵...但是這樣的案例請問你看過多少起?
更新法規?...不用...在我這裝潢的這行業接觸到的幾乎都是買新房的人...或是老舊建築更新...
10年前的房子與近2-3年蓋的房子...光是購買坪數與實際使用坪數就有極大極大的差別...
現在...要是有人說他的新房子...3X坪...你就可以直接想像...室內只有20出頭...若是有大陽台...你就直接想像...房間大概只有3坪...客廳小小一個...餐廳只能容納4人座位...
建商並不笨...若是能別建公設他就不會建了..畢竟買的人主要是要買實際坪數...而不是買公設...
以上用語可能與專業的法規術語有出入...不過我並非建商也不是建築公會的人...有錯誤請海涵..
但是現在法規這樣規定...建商公設也只好弄漂亮點弄些視聽室健身房泳池等等...才能賣得好價錢
建商...鑽漏洞..避法規...都是為了幫客戶搞大他的室內面積...但是大多數不合法...而建商也能從中得到好處..好處就是..本來是公設的地方他鑽漏洞幫你變成室內坪數...雖然你是需要多付點錢去買這些..但是總比沒有好...
一般大眾的建築..其實都沒什麼太大問題..只要建商不偷工..不偷坪數..基本上都是正常的..
不過最讓人匪夷所思的是..近2年...幾乎都是在推豪宅的建案..台灣真的需要這麼多豪宅嗎?...
在我工作的地點...大多是高雄美術館的第一排..或是澄清湖的別墅...雖然比不上台北那樣的高價位...但是在高雄已經是非常的高價了...但是在這些地點建築物裡出入這麼久...跟管理員也熟...聊天之下大多數房屋都是買一買裝潢好後沒人住...不然就是只有一個傭人自己住...
pupu0821 wrote:
以前...公寓時代...樓梯只是用來上下樓用...能縮減盡量縮減...室內坪數越大越好賣...基本上公寓時期的說幾坪就幾乎是幾坪...應為公設只有一點點...直接忽略
現在...大樓林立的時代...樓梯從10幾年前的1組變成現在的2組...而且需求的面積也越來越大...光是樓梯間...就已經扣掉很多公設了...消防法規就是這麼定的...建商能不蓋嗎?...不蓋就別想通過使用執照...
電梯的數量與大小似乎也是有規定的...但是我沒注意到這個...可能需要有興趣的人自行看法規了...
中庭留白處..就是法規中的建物面積與建地面積的比例...除非是像帝寶那樣開放中庭給一般社會大眾使用...不然容積比是固定的...若是開放就有獎勵容積比...
地下室停車位...也相同...若是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也是有獎勵...但是這樣的案例請問你看過多少起?
更新法規?...不用...在我這裝潢的這行業接觸到的幾乎都是買新房的人...或是老舊建築更新...
10年前的房子與近2-3年蓋的房子...光是購買坪數與實際使用坪數就有極大極大的差別...
其實公寓並不是都沒有公設,
而是常常都發生公設不登記的狀況,
正常30坪的房屋,
每戶分配到的樓梯間都會有1.5坪以上,
真的認真登記,公設比一定破5%。
至於你說的「中庭留白處」應該是叫做「法定空地」。
限制法定空地大小的叫做「建蔽率」,
不管有沒有申請「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建蔽率都是不變的,
以台北市住三來說,建蔽率只有45%。
基本上只有一個例外,就是法定騎樓,
騎樓那塊面積可以算入法定空地。
(帝寶沒有開放中庭喔!因為他們並沒有申請開放空間容積獎勵)
至於地下停車位,「獎停」並沒有必要開放臨時停車,
賣車位與租車位都一樣是對社會提供了車位的供應量,
所以法律並不強制一定要外租給大眾臨停。
不過帝寶是有開放全部的獎停車位啦!有興趣可以去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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