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DiLai wrote:需將房屋總價款拆成土...(恕刪) 6,000萬的獲利會按照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的比例去拆,這個案子看起來土地價格佔了7/10,房屋只佔3/10,所以利得1,800萬,通常土地都會佔比較高,因為房屋評定標準價格是按建築成本去認定的,建築成本高低又是看是幾層樓的大樓,如果十層以下那跟土地公告現值真的不成比例。
kw9988 wrote:短線炒豪宅賺暴利 國...(恕刪) 真的是不公不義的稅制,明明就賺六千萬,卻還是分開計算,房子算賺一千八百萬,才適用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是稅制的不公義所在,實價登錄配合實價課稅就不會有這不公義的事了,那馬上就變成課兩千四百萬,足足差了一千七百萬,真是不公義呀。
lienly2 wrote:罰的好, 逃稅該死!...(恕刪) 重點是, 查了那麼多, 是在有沒有報稅嗎?我覺得在台北生活的人沒辦法買到合理價格的房子才是問題吧?這個政府的解決方法好奇怪....無薪假要比照德國用年工時...但是房價政策怎麼不比照??安居才能樂業不是嗎? 每天都在煩惱錢賺的沒有房價漲的快怎麼會有心思集中在工作上??
acboy wrote:重點是, 查了那麼多, 是在有沒有報稅嗎?我覺得在台北生活的人沒辦法買到合理價格的房子才是問題吧?這個政府的解決方法好奇怪....無薪假要比照德國用年工時...但是房價政策怎麼不比照??安居才能樂業不是嗎? 每天都在煩惱錢賺的沒有房價漲的快怎麼會有心思集中在工作上?? 德國人租一輩子房子的人很多,只有22%的家庭買房子,誰說一定要買房子才能生活?台北的房租那麼便宜。
lulalla wrote:德國人租一輩子房子的人很多,只有22%的家庭買房子,...(恕刪) 請教lulalla大,依據您的數據,就有78%的德國人是租房子,所以德國專業的包租公包租婆很多??或者是德國政府蓋了很多房子出租給德國人民??若兩者都有,則私人出租與政府出租的比例是多少??
kw9988 wrote:根據買方和建商提供的資料,官員說,國稅局查到這位民眾當初是以1億4000多萬元買進豪宅,再以2億多元賣出,一轉手獲利高達6000多萬元。國稅局因此重新核定財產交易所得為1300多萬元,補稅500多萬元。 唉!看到這段...只能...嘆!~~根據買方和建商提供的資料,官員說,國稅局查到這位民眾當初是以1億4000多萬元買進豪宅,再以2億多元賣出,一轉手獲利高達6000多萬元。國稅局因此重新核定財產交易所得為1300多萬元,補稅5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