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台9年了.每年都發這種空屋創新高的新聞..結果是房價每年創新高!
這種嘴泡數據有什麼根據(空屋定義)? 對了又如何? 錯了又如何?
如果空屋的定義有其中一項是該戶籍無人,那這165萬戶其中一戶就是我
但,實際是這樣嗎? 我是為了領台北市的津貼全戶籍遷回台北老家
但實際上我還是住在該戶..!
至於現在徵收的地價稅,就算非自用(空戶)2%.但因為實際持份少,跟自用時的差別只有$100
我當然讓他空戶,全戶籍遷回台北!
---引用 學聯不動產顧問 --
空屋定義
於研究定義上,對於空屋認定條件主要為「調查時無人居住使用之住宅」,然此一定義在實際操作時,卻有不同的差異在,例如調查時無人居住應如何判定,實務上有以按門鈴無人回應、用電度數、用水量等方式進行推估。
其次,「住宅」在不同之資料庫與調查定義不同,如普查定義之住宅為供人居住使用之房屋、建管資料庫所定義之住宅為申請用途為符合法令與分類之住宅等。
以上定義的差異,都會造成數據推估成果之差異,在數據解釋與援引都需要格外謹慎,並需具備專業判斷。
先叫主計處把這165萬戶的定義方式列出來再來討論吧!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