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哥大 wrote:
沒有門檻就創造門檻啊...(恕刪)
什麼比什麼呀?
超商和量販店都必須投入大量資本,地點,商圈都是重要的評估項目.
仲介呢?弄張小桌子,申請幾支手機門號,就可以開張營業了.有門檻嗎?
以我個人而言,我開不起量販店,但開家仲介店沒問題.因為沒啥門檻.
豪哥大 wrote:
您都沒看到我說的需要創造門檻嗎?
將房仲業改為申請許可制
譬如需要符合
1.實收資本額10億
2.必須於商業區合法土地擁有30個店面
3.房仲人員必須擁有"房仲乙級技術士"證照
4.不符合條件的定兩年退場機制
這樣你還玩得起嗎?...(恕刪)
嚴禁唬濫 wrote:
笑死人.那一堆行業都...(恕刪)
mpig1927 wrote:
事實上......現...(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