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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投資客打漏水官司

寫存證信函沒用啦!

先請人估價,再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她再不出面出來,就向法院提告!
存證信函是催告的動作,不論將來申請調解或興訟也才有基本的依據.
喊多喊空都好,請拿出點料來!
打民事官司前,請先做「假扣押」
確定你能扣到他「夠價值」的動產或不動產
再來打民事官司吧,不然就等你打贏,他不給你錢
你也奈何不了他(民事賠償他不理你是不用捉去關的喔)
再來律師一審是5萬~6萬,若他和你玩到二審或三審
光律師費就十幾萬,花費可謂不小,但能獲賠多少錢不知
(通常是可信單位,有估價的工程費,差不多就是這樣的金額)

不用理業者這這裡和你說的屁話,律師費又不是他出
官司期間(1~2年)的煎熬也不是他在受
他自己的房子賣不掉,還叫你不要掛布條
怕大家有樣學樣吧

YTCHOU wrote:
寫存證信函沒用啦!先...(恕刪)


怎麼又在誤導別人法律常識了。不懂或者只知道皮毛,就別隨便亂教。
請問樓主後來解決了嗎?狀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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