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訂金多少賠多少...
3成...算300萬好了...
那就賣家還你300萬..再賠你300萬....
算一算你也有賺啊....
至於口頭同意解約....
證據力的問題...看法官相信誰....
但無論如何..300萬你是拿得回來...
以前不是有個新聞...預售屋訂價太低..一下子賣光...
建商毀約...通賠後...把房價加價再賣..還是賣光....
再舉個例子..
你訂金300萬付了...結果房子因為隔壁失火..外牆燻黑了...
你還會要求屋主一定要交屋嗎?
myst540 wrote:
因事件有點曲折離其,故小弟簡單帶過~~
小弟今年三月購屋,屋主是自售,代書是屋主請的
已付三成訂金,因雙方有協議至七月才繼續完成後續交易
不過在要完成後續交易時,突發一些事,導致雙方八月時曾經有以"口頭"同意解約
屋主已有簽解約契約,但後來小弟覺得吃虧,故不同意解約也未簽解約契約
已多次跟屋主溝通,而現在屋主是覺得小弟當初以口頭答應取消交易
就不該出爾反爾,也表示願意退款,堅持不願完成交易
如果小弟堅持要購買,是否先以存證信函告知屋主七日內履約?
而屋主還是不理會的話,後續的流程是什麼呢?《再去法院提告嗎?》
另問,在法律上口頭同意解約但最後未簽約的話具法律效力嗎?《也未錄音》
傳說中的護貝嗎??(純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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