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kiss62 wrote:地價稅是按照圮..(恕刪) 是用地坪來算沒錯一般住戶很難超過不過就持有土地坪數來看只要不是利用容積轉移太誇張或是用商業地這種容積率高的土地分區來蓋住宅一般來說用住三或住三之一的土地分區容積率來蓋房100坪的住宅持有的土地應該是會超過20地坪以上以我家為例,14層大樓,不含車位坪數約55坪土地持有坪數約14坪
lienly wrote:財政部計劃把自用住宅...(恕刪) 既名為地價稅.其課稅標的亦為土地請慎查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適用條件如后* 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情形* 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1處為限* 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 土地面積符合規定都市300㎡,非都市700㎡* 房屋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amosyou wrote:是用地坪來算沒錯一般...14層大樓,不含車位坪數約55坪土地持有坪數約14坪(恕刪) 不好意似 你可以再確認看看嗎我有幾間 80 幾坪建坪 (車位不算)租人只有 10坪不到的地坪喔 (算房子公設部分)55坪有 14坪地坪?此外 帝寶的樓成是你住的 約兩倍 看哪一棟地坪更少ps 避免各位大大誤會小汀汀也有定一個房屋售價較高 (豪宅) 要加重課稅只是不知最後定案 是???明年選上才定案的話請問 陽光法案??財產不明來源??633???哈哈哈
cjhsu67 wrote:不好意似 你可...(恕刪) 我確定我家是有14坪的地坪我前面有說,只要不是那種有高容積轉移的或是商業地分區的來蓋住宅以我家來說地目是台北市住三法定容積率為225%按照地坪14坪來說本應該只能蓋到31.5因為當初有做開放空間所以有提高容積率所以才有55坪的建坪我有另外一間2房的建坪20坪的華廈地坪就有接近8坪主要原因是因為是住二的地目,容積率僅有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