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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仲介買房後還可以要求什麼服務?

整個交易都完成了,不需要再花心思在這了!

裝潢房子要緊!
為誰辛苦,為誰忙~~
道格吐司 wrote:
若賣方有實際的人證與...(恕刪)


感謝道格大的回應,後來屋主有給小弟看他當初和仲介簽的專任約,合約書內有一條註明「賣方實拿金額為511萬元,其他多收的金額皆歸仲介所有」,請問這樣的條款是合法的嗎?不是有法律規定仲介最多只能向賣方收取4%的服務費,假設今天房子的成交價是1011萬元,那多的500萬(大於成交價的4%)是否就名正言順的歸仲介所有呢?

lfc0711 wrote:
我覺得可能的狀況是:
賣方簽實拿不給仲介費的約,超過底價的就算是仲介費
結果仲介抓到一隻潘那(超高利潤)
賣方後悔,所以打電話來
慫恿你A什麼都是障眼法
最主要的是要你解約在私下交易
仲介拿了服務費,誰還理你


+1

應該是這樣

內政部說的是6%- -

他沒收超出這個範圍基本奈他不何...

凹他因為是加盟店所以他用 拖 或者 不管你也沒法鬥

所以認了吧...

私下成交~"~

屋主都知道說解約

違約金會還給你

再重新簽約

有這樣想法的人

你敢這樣做嗎~"~ 我不敢....
說實在這問題好像跟你沒關係
因為會有這問題發生,應該是賣方覺得虧大了,不爽...
但對你來講,你認同你想要的房子,也認同你出的價...就當買到了好房子就好
至於要坳仲介什麼,那是賣方跟她所謂好朋友的問題...你就不要介入
合約都簽了,改變不了什麼...難不成她會好心到把獎金送出來?

bm1129 wrote:
感謝各位站友的回應,...(恕刪)


你的問題就和我的問題一樣

而且是一樣的仲介公司

仲介這樣的手段

再繼續操弄

請走法律途徑 讓法律來檢視仲介的行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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