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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所得抓漏,最終倒楣的會是租客!


lelotw wrote:
老虎大分析事情都靠想...(恕刪)


哪裡是靠想像,那是你缺乏慧根,我寫得簡單點,你就看不懂了

好吧,我大發慈悲,再給你點一點!

如果你是房東,若房子租給別人住,扣掉租金所得稅,還倒賠,你願意出租嗎?

不願意嘛!

當越來越多房東出租房子反而虧錢,而不願出租時,租客在租不到房子,又不肯搬離已習慣的生活圈時

只要有房東願意租,租金貴一點也接受

當有人順利用更高租金出租時,其他房東也會效法

當全部的房東都拉高租金時,除非那個地區是狗不生蛋鳥不拉屎的地方,每個月漲個1~2千,很難嗎?

再者,如果有傻子所投資的房子根本沒人願意租,那是他傻,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中!

因此,你說因為空屋率高,租金拉不起來,也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中!

我談論的對象僅限:生活機能完整、交通便捷的住宅區

你要跟我鬼扯說綠島的房子都沒人要租,租金很難漲,那我也沒辦法!

搞不好,政府查租金所得,查到最後讓原本以為租屋划算的人,因為租金也漲了,就變成認為買房划算了!

你以為不可能嗎?

故事正在上演中,客倌慢慢看下去!

yunyunhome wrote:
我描述的全部都是事實與合理的推論,以免又有人對政府查租金所得稅又有無謂的期待!...(恕刪)

好奇閣下所提的無謂的期待是指何種期待?
所有東西 都是供需問題 供給大於需要 價格當然就調降 反之亦然


房子買了 你不出租 虧的反而是自己 租金則由市場決定


當某地租金太高無法負荷 當然就會往遠一點 租金低的地方流動
yunyunhome wrote:
當越來越多房東出租房子反而虧錢,而不願出租時,租客在租不到房子,又不肯搬離已習慣的生活圈時

只要有房東願意租,租金貴一點也接受

當有人順利用更高租金出租時,其他房東也會效法


小弟覺得這是你一箱情願很單純(也是可解釋為天真)的想法~

因為不會是只有單行道一條路的方式

想想~

這意思也就是說相對的增加房東成本

但是也要看相對於其他房東他的房子值不值得轉嫁後的費用

且在說,換個名子或許是比較簡單一勞永逸的方式

要不然成本永遠比人高

再說,之前版上很多房東也曾說過,寧願穩定單純的房客,也不願多個幾千塊一天到晚搬來搬去的房客

一天到晚想拉高租金只有一種人會這樣想,那就是仲介了

yunyunhome wrote:
政府這招只會拉高租金水準,最終導致物價上揚(別忘了租金佔CPI的18%)

當全部的包租公婆都被迫要繳所得稅時,要不乾脆不租,要不就把賦稅成本轉嫁給租客



事情並不是這樣簡單

還是要看當地租房供需來看吧


當原物料上漲時 有很多賣吃的 也是維持原價

為的是 留住客人

天 天 開 心 !

yunyunhome wrote:
哪裡是靠想像,那是你...(恕刪)


你講的是獨佔或寡佔市場才有的情形 . 前面有人說得好 , 現在房東敢漲價的不多 .

還有 , 你這篇文不過是司馬昭之心 . 大家都很瞭
yunyunhome wrote:
如果你是房東,若房子租給別人住,扣掉租金所得稅,還倒賠,你願意出租嗎?...(恕刪)


不懂!什麼是"扣掉租金所得稅,還倒賠"?你是指加上貸款?

很多出租的房子貸款早就繳完了,房子也沒附家俱跟裝潢,所以沒什麼折舊支出,這樣出租扣掉稅金會倒賠?老虎大能不能算一下來看看?



yunyunhome wrote:
我描述的全部都是事實與合理的推論,以免又有人對政府查租金所得稅又有無謂的期待!


個人覺得01上有太多的網友都把要討論的焦點給模糊了,而且過度引伸變成筆戰.這樓只是討論政府抓租金所得逃漏稅所可能引發的效應,又沒說逃漏稅是應該,也沒說自己講的一定對,奇怪一堆網友就開始炮轟.

不過我是認為房東報房租所得對於租賃雙方都有利,對房東而言,他不用報全額的所得,因為可以把修繕的成本算進去,如果沒有相關單據,記得是可以只報全額的53%(有錯請指正);對於房客而言,他可以報全額的支出. 當然,對大部份的房東來說,他們是認為我把房租的稅折讓給房客,就好比以前的光華商場店家折讓5%給客人一樣,現在當情形很少了,國稅局抓得兇,不過,房租所得報稅應會是未來的趨勢,至於會漲還是跌,端看市場機制囉,消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啦~

喜歡打電動的中年大叔,最喜歡卅年前的老遊戲!

yunyunhome wrote:
哪裡是靠想像,那是你...

當全部的房東都拉高租金時,除非那個地區是狗不生蛋鳥不拉屎的地方,每個月漲個1~2千,很難嗎?
(恕刪)

如果全臺灣的勞工約好都不上班.月薪要最少十萬.不然我們都不要上班.很難嗎?
老闆請不到半個員工 一定會加薪的.

可以這樣解釋嗎?
林口胖胖 wrote:
有所得者交稅,逃漏稅...小吃店都要開發票了,為什麼包租公、包租婆可以逃漏稅,支持政府全面查稅,維護租稅正義。
(恕刪)


我也支持租稅正義
但問題是國稅局有多少公務員可以全面查稅?
全面查稅實質上有困難,還不如宣導全民一起要發票(小吃店什麼時候要開發票了?),然後把租金扣抵提高兩倍。
不過話又說回來,最後還是回歸到市場,房客一定受益嗎??
該查稅,先從欠稅大戶開始查比較符合公平與執法效益。

再說,租房子住的(當辦公室的除外),十之七八個人所得稅申報都用標準扣除額非列舉扣除。
所以租金支出證明根本不需要。
而實務上房東在出租房子前都會問:你要不要申報。大部分的房東都已經將此列入租金考量。

大家思考一下,魔高一尺,道一定高一丈嗎?

空屋率跟租金沒有絕對相關,很多地方空屋率都很高,也不見建商降價求售,台北市一直蓋,房價一直起,何況,我買了房,也不是一定要出租,大部分是等增值(偏遠地區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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