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63 wrote:我覺得你不夠了解合建...(恕刪) 當你的土地有被蓋到3倍多的時候.你有分到3倍多嗎?自己的土地,被別人拿來玩建商.掮客.代銷公司.地主誰分的比較多這不用去公聽會.計算機按一按就知道.那些人.只是在玩數字遊戲.你多的面積沒有1/3.但土地決對只剩不到1/3.
evan1986 wrote:當你的土地有被蓋到3...(恕刪) 這樣講的話你可以自己去整合 找營造商來蓋建築成本算你的 請工人 找建築師成本通通算你貸款的利息你出 監工你來自力都更 結果花的時間跟成本比找建商還高...
都市更新條例第 3 條五、權利變換:係指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實施者,提供土地、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完成後,按其更新前權利價值及提供資金比例,分配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之應有部分或權利金。所以是以價值($)的方式作分配,建商的營建,管理等等費用,與地主土地的價值來分配的.以坪數來分配可能是一種簡化的說明方式,不然容積率高的土地或是忠孝東路馬路邊的土地,要怎麼跟其他地方比啊!怎麼分你都很難覺得公平,所以要找三家土地鑑價公司來估算.
evan1986 wrote:當你的土地有被蓋到3倍多的時候.你有分到3倍多嗎?...(恕刪) 利潤這麼好,就應該趕快自己下去做都更,竟然還報出來給大家知道?真的一點賺錢頭腦都沒有,你是做慈善事業的嗎?
lelotw wrote:利潤這麼好,就應該趕...(恕刪) 就有這種大善人.遠東集團總裁(電視新聞有講).管妹不要在刪了.新聞真的有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257405&r=2&last=29347376上面有自己看吧.
evan1986 wrote:基本上土地鑑價公司....(恕刪) 這是很有可能的,但是都更合建案以目前來看多是中小型建商,土地鑑價公司可不只是跟這些人混而已,要看值不值得,最後還有都市更新處在看,當然地主應該也不是都眼睛瞎的吧,公辦公聽會這些人都會到的,自然會有人質疑,自己土地怎麼不值錢,這會議有紀錄,鑑價公司也要回答問題的.
evan1986 wrote:就有這種大善人.遠東集團總裁(電視新聞有講).管妹不要在刪了.新聞真的有...(恕刪) 你有沒有引錯,鍊結內容跟遠東集團總裁沒有關係啊!而且我大善人指的是你,好比說如果我發現某個賺錢的好門路,當然是自己先賺飽了,等那天善心大發,才會報上來;不像你做慈善事業的,自己還沒賺就上來報了 ...
lelotw wrote:你有沒有引錯,鍊結內...(恕刪) 我想樓主其實也應該有答案了說說我的案例吧,我老家在信義區這邊(吳興街,莊敬路都有)多年前我家前面的房子都要改掉重建(就是也有人覺得建商賺太多)結果搞得一片是新房子,又剩下幾間舊房子住在莊敬路的應該知道我在說哪裡算是人性貪婪嗎??結果更糟,現在這邊的房子好說也過了20年有了大約一戶也有2~3000的水平,那些老舊的租也難租,賣更難賣有時候看他們那些房子,有點興災樂禍的心情,又覺得現在他們日子也不好過有些難過要是當初沒這麼貪心,把房子賣了搬去中永和住,至少身邊還會剩個一兩千萬只是因為這邊"新的"房子也蓋20年了~更本都更無期 (台北更適合都更的地方一堆唷)現在我另外一間吳興街也要開始談都更,也是又有這些北藍 條件和樓主幾乎一樣我也是希望這次可以順利通過,( 另外來談都更的,個人覺得建設公司挺重要的)這次談的是信義之星的基泰建設,我懷疑和樓主是同間公司 ^^總之希望這次也可以盡快過關了,也祝福樓主唷個人有幸家裡運氣不錯,信義區的房子都更的就有三間分享一下這三間的共同點1 附近有大型的公共設施,機構2 總樓層3~4樓 (頂加不算)3 門口前方巷道至少都可以雙向 (要擠一下)其他的就有待其他也有都更的大大來分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