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納 wrote:
別人的房子都太貴了 ...(恕刪)
hello,
這是人之常情,
喜歡把別人的東西比下去,把自己的東西抬上去。
但事實上,任何東西只有在有人要買時才會出現價值,沒人要買時通常都像垃圾一樣
店家裡的東西就是了,有人買才有價值,沒人買,過了有效期限,就要丟進垃圾筒了。
只是不動產的有效期比一般物品長而已。
如有人想要,且有賺頭,賣掉就是賺到。
如無人想要,放再久也沒賺頭。
覺得自己的房子到什麼價位,還得市場認同有人接手買去才算數。
只是
如覺自己房子價值高於市場行情,那大不了就是不賣,也不會少一塊肉。
如覺市場行情超過自己房子價值,那當然是就是賣了。
買方願出高價自然有買方的理由
賣方願低價賣出,也是有賣方的理由
買賣是一件你情我願的事,成交之後,各取所需,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買不買,賣不賣,大家有各自的考量。買方覺得太貴可以不買,賣方覺得太便宜可以不賣。買方可以嫌賣方東西太貴沒那價值,賣方也可以吹噓自己的東西有多好,彼此互相算計對方,買方當然圖個便宜,賣方則是圖個好價錢。
買方有時會衝動高價買進,賣方有時也會衝動賠錢賣出。
高進低出者必賠,低進高出者必賺。這千古不破的賺錢定律,在交易的一刹那,有許多人都忘了。投資一樣東西,可創造出利潤嗎?售出一物件之後所得的錢,再生的錢可超過該物件的所產生的利潤嗎?如可,則可買,可賣。如不可,則可不買,可不賣。
純閒聊,沒有對與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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