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ve wrote:這都更案原來是EAT對面那排4層樓公寓不過原本不是他們有自組都更委員會,自行申請自行找建商嗎??還是這只是其中一家給他們參考的合約書最後未必是找這家 dove大~他們已經拿到最先議約權,接下來就剩下他們努力希望趕在兩年內能簽滿75%以上
真的很感謝大大的範本分享這個月才去參加完都更說明會會後就帶回厚厚的一份合約書看完之後發現合約書內少了幾項大大說的眉角尤其是需於特定日期前完成一定百分比的同意書這項當時看合約時也注意到這點了正愁建商要來簽約時要如何跟他要求加入這項有了大大的範本之後就知道文字敘述要如何寫了不過東區的房子還真的比較值錢地主可以分到66%我們這邊只能從50%談到60%ysyyu wrote:這一頁中有一條非常重要,就是載明建商須於特定日期前完成一定百分比的同意書,否則地主有權解除本合約!!...(恕刪)
ysyyu wrote:永慶跟大陸已經拿到最先議約權,接下來就剩下他們努力 因為之前在板上好像有看到委任於他們這更新區塊的更新委員發表過不過看了一下租屋補償那部份,應該很多還要抬面下樵~因為那的一樓租金跟那補償金額應該有差個一倍有吧~就看他們自己的共識了
lyp1972tw wrote:不過東區的房子還真的比較值錢地主可以分到66%我們這邊只能從50%談到60% 每塊都更地都不相同,所以你也不用太在意一些數據!反而,一些相關條約保障自己才是重點!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