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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發生命案, 那該棟建物算凶宅嗎?


lienly wrote:
昨天6/5 TV播出...(恕刪)


是透天裡面自建電梯的嗎..
這不算公設吧..
某些透天蓋比較高的為了方便都會裝電梯~
我的部落格 *桔子本舖* http://blog.xuite.net/jyi.shieh/jyi
透天厝的電梯
這樣算是吧
豪宅變成凶宅這樣很慘耶

g83mi wrote:
夾死在公設的應該算,...(恕刪)


你真的是仲介? 胡說八道真是......!
新聞那個好像是透天建案,不過那是意外不是自殺,一般人應該也不想碰了啦! 如果想撿便宜的話是可進場.

大樓公設部份應該不算,不過還是有人會問,我同事買頭份的馬可波羅建案,就是有人在頂樓跳下,後來整個建案被豐邑包下後繼續完工,目前也住的差不多了吧!
上課的時候,與老師聊過的主題,你可以參考看看。你認為是胡說沒關係,I DON'T CARE.有機會遇到你就知道了。
你買的不是凶宅
但是每天要搭電梯 應該很毛
感覺好像變影響整棟是凶樓不是凶宅

g83mi wrote:
夾死在公設的應該算,...(恕刪)


恩!! 你果然是仲介!

死的說成活的已經很瞎了

活的硬要說成死的我也滿佩服的!

uwap2010 wrote:
你買的不是凶宅 但是每天要搭電梯 應該很毛...(恕刪)


...每天要搭電梯 應該很毛 +1.....

前陣子大樓電梯常故障, 有時門開在兩層樓中間.......

個人覺得在電梯裡的兇案比中庭的要嚇人.

g83mi wrote:
夾死在公設的應該算,...(恕刪)

學弟下次要請教專業一點的老師
1.凶宅的定義在實務上是以發生在屋內
2.死亡地點在頂樓.樓梯間等其他共有部分.甚至雖從那幢房子跳樓.但是陳屍在中庭依照實務均不算凶宅
3.告訴各位一個觀念.凶宅不屬於實務上的物之瑕疵.如果無意間買到凶宅.朝這個方向去要求解約是比較不會有勝算.要從對方隱瞞重大事項去主張.比較會有勝算
4.有興趣的各位去看看各大仲介的不動產重要事項說明書中的這一條.(標的物在屋主產權內是否發生自殺或他殺事項)請注意.各大公司均只強調.在屋主產權內有無發生.有些不肖投資客就會買了凶宅後主張在他產權內沒有發生(產權內包括時間跟標的物的範圍)來逃避凶宅的規範.這時候你就要舉證屋主明知而未告知比較有勝算


凶宅我賣過7間.凶宅不是不能賣.重點在於要告知對方.買賣是歡喜甘願的.不要因為一時的貪念造成事後一堆麻煩.
凶宅如果牽扯到買賣,要以門牌為主,電梯屬於公設,所以整棟獨立門牌在法律上皆不屬於凶宅定意(非自然身故死亡)
只是買方會毛,賣方會心虛。

給你一個觀念,今天兇手從六樓家中殺人,一路追殺到五樓,然後被害人死在樓梯間,六樓開始殺人的房屋也不算凶宅,要看最後被害人死在哪,而最後命案地點就是兇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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