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eight0611 wrote:
只是上法院,每一樣都要講證據,我也是耗了很多心力才拿到,...(恕刪)
你現在就要開始搜集證據,如果你上次的對話沒錄下來,實在不知該說什麼,你可能不適合打官司 ...
每次交涉時最好身上帶著三、四樣錄音、錄影筆,平常家裏大人出門上班、倒垃圾甚至應門也都該準備一下,免的他半路攔你放話。
能弄到管委會的帳簿當然最好,不然你必須確定有發這筆錢,而且已經發下去了!沒發的話,他隨時可以補發給你,甚至反告你誣告。
搜集好證據建議你去找律師看看,你在這邊應該不會有專業律師給你意見,一來出事他承擔不起;二來搞的自己沒飯吃對他有什麼好處?建議你買些法學書籍自己看看。
另外你要告的話,要確定能告成,把管委會主委拉下來,否則你以後還是會麻煩不斷。
最後跟你講,我沒打過官司,也沒碰過這種情況,上面的話你可以決定要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