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萬歲 wrote:
那如果本來只有一間房子自住,未滿兩年,
最近名下多了二分之一間房子(繼承來的,兩個兒子各一半),
那我們那間自住的房子賣掉要課奢侈稅嗎?
我在前面(8樓)已經貼了出財政部的回答,你可以再去詳細看清楚.
如果戶籍不在自住那間,要先辦戶籍遷入,
賣屋前再把戶籍遷到繼承來的那間,
原來自住那間一定要在一年內賣掉.
此外,一定要確定本人與配偶、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沒有第三間房子,
才可以免繳奢侈稅.
冰塊568 wrote:
我朋友有多間房屋.其中一間今年3月購買.他的兄弟姐都成年人.他們的父母名下沒房屋.若將此間房屋辦贈與給父親.再由父親辦戶籍自用入住..然後再由父親出售這樣是否父親不需繳贈與稅??
更正是奢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