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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房仲~


wsctw wrote:
我家的情況是會(因為...(恕刪)

6/1前簽約且進履保可閃過

wsctw wrote:
我家的情況是會(因為目前住的不是去年第四季買的房子,而是快10年的房子)
所以應該不符合一買一賣的例外條件


奢侈稅只針對持有未滿2年就出售的房子

你家持有快10年了

不論是什麼原因、如何買賣

為什麼會被課奢持稅????????????????






justin2362 wrote:
奢侈稅只針對持有未滿...(恕刪)

他是去年買的二手的屋齡十年的房子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他是去年買的二手的屋...(恕刪)


都不對

A:目前居住地(已住十年左右)
B:去年第四季簽約購入
C:物色中的新建案

簡單來說..

目前住在A

買了B,但想賣掉換成C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房仲不專業是最让人討厭的
我每次遇到不專業的都說沒兩句就謝謝再聯絡了

wsctw wrote:
都不對A:目前居住地...(恕刪)

那就看B的買方出現了沒~有沒有辦法趕得及~趕不及就加個十五趴慢慢賣吧~現虧十五趴賣~"~別逗了~留著租人都還比較好~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那就看B的買方出現了...(恕刪)


B的買方當然尚未出現,不然我今天就不會發這篇抱怨房仲的文

所以除非在6/1之前可以將B賣掉,否則就會中獎了?

另外

那天的仲介是有提到可以將自用住宅從 A 改登記成 B (戶籍遷進B)

賣出後,最後去買 C ,這樣可合法規避掉嗎? (只需另外負擔A的房屋稅)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wsctw wrote:
B的買方當然尚未出現...(恕刪)

可否告訴我ABC各為誰持有以及要買誰的名字嗎?
很多「專業」的房仲,其專業強項為專業的「話術」,
看來這位房仲專業能力不夠。

至於客戶重視的屋況判斷專業、房價鑑定專業,
房仲們是近乎沒有的。
房仲討好了賣方,等於是犧牲了買方,
讓買方滿意了,相對於讓賣方不爽了。
在服務費以趴數計算原則下,賣越高就是賺越多,
所以只好犧牲買方,以成全賣方與爽了仲介。

不管買賣房子,找了仲介,就是要釘,要很兇夠狠的釘,
動輒數十萬的服務費,大家認為應該要有什麼品質?
把房子掃乾淨?帶看屋?擺廣告牌?買賣雙方聯繫?售後品保服務?
這樣價值數十萬?
說難聽點,上酒店也不用這麼高的服務費,但是一定讓你夠爽!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可否告訴我ABC各為...(恕刪)


都是家父的名字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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