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哉小綠豆 wrote:想太多....建商怎...(恕刪) 成本3.8萬.....聽起來利潤還不錯,並沒有像建商說的都沒賺嘛...而且遠雄所說的有意願是要包含以下的條件為前提:政府如果要提高建商參與現代住宅開發意願,除了要降低地上權權利金外,更應該讓得標廠商,經營商場等附屬設施。
chihung1105 wrote:現在一堆公設也用室內...(恕刪) 賺很大,騙很大。賓拉登復活吧!!這就是為什麼有人天天睡到自然醒,可以每餐幾萬幾萬在吃,但是奴隸們只能一餐80每月領那少少幾萬塊...建商有辛苦大家都知道,現在到底是一棟賺三棟,還是一棟賺一棟,還是一棟賺三成???電子業代工才幾%........你營建業要拿幾倍幾成,一樣是做工,建商沒這麼偉大!!
其實我覺得大家也無需在意!因為這很有可能又變成選舉的空頭支票而已!記得前年政府就說要在林口蓋平民住宅了,一坪也要17~20萬,也沒有建商願意投資!所以還是要回歸成本和利潤,況且如果是我,將來若真的住進去這所謂現代住宅,是不是會被標誌成貧民,我也不想!
marco0325 wrote:奇摩新聞報導遠雄集團...(恕刪) 讓我想到一件事之前我朋友做生意時也講過類似的話我好奇他怎麼算的他說扣掉成本,再扣一些交際費,再扣掉有的沒的含扣稅再扣掉薪資,再扣掉合夥人大家抽成的啪數,真的沒什麼賺後來我終於懂他的意思就是該進大家口袋裡的錢都進了,結果"公司"沒賺到錢,就是代表沒賺其實要這樣說也不算是沒有道理啦,哈哈哈我是老闆的話,沒利潤我也要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