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因為沒有透明的房產價格,房仲才能上下其手,剝削買方或是賣方。支持政府立法,公開房地產的成交價格。只要價格透明,房仲業的手續費,馬上會因為市場競爭力量,大幅度的下降。買賣股票手續費還不到 0.2%,為何買賣房子,來回手續費要付4%。不合理的暴利行業!
LDDad wrote:都是因為沒有透明的房...(恕刪) 支持透明化但是仲介手續費比股票高點也應該畢竟股票一張幾萬房子一間至少百萬仲介比證券營業員難幹多了仲介基本上不是人幹的= =股票下單可以捧捧場開個戶房子你怎麼捧場阿...
LDDad wrote:都是因為沒有透明的房...(恕刪) 如果你買房子跟買股票一樣....都是短進短出的...那理所當然的可以有調降服務費的%數的空間...問題是...你一生買幾間房子..一間二間..還是......如果都改成收0.2%.......1000萬的房子..服務費收2萬元...你是開玩笑的吧...一個房仲一年能賣幾間1000萬的房子..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讚成使用者付費的心態...你買股票要收手續費!換言之你買房子也是要收服務費的!
eaus wrote:但是我支持只做買, 做只做賣的仲介而不是像現在是同一人...(恕刪) 那以後買賣中古車也要分成2個部分....一個地方專門買中古車..另一個地方專門賣中古車你是覺得老闆錢太多是不是....還要多開一家公司來做??在公司職場一個人都可以身兼數職...有人生病.請產假.教育訓練.蜜月旅行如果老闆叫你幫忙你都可以說不要....我就佩服你
這就是所謂的賺價差不動產管理條例已經明確規定仲介業是不可以賺價差的只要你找得出證據,如到地政機關調歷次成交紀錄並證明買賣所有權人跟仲介有對價關係那它的不動產經紀人或營業人員執照會被取消並且永遠不得再考照以及會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