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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是否應該消失

仲介之我見

可以請仲介幫忙賣
可以請仲介幫忙帶看

但是絕不跟仲介買


人真是矛盾阿
都是因為沒有透明的房產價格,房仲才能上下其手,剝削買方或是賣方。

支持政府立法,公開房地產的成交價格。

只要價格透明,房仲業的手續費,馬上會因為市場競爭力量,大幅度的下降。

買賣股票手續費還不到 0.2%,為何買賣房子,來回手續費要付4%。

不合理的暴利行業!
贊成改為只賣/只買的仲介, 並降為各1%.
LDDad wrote:
都是因為沒有透明的房...(恕刪)


支持透明化

但是仲介手續費比股票高點也應該

畢竟股票一張幾萬
房子一間至少百萬

仲介比證券營業員難幹多了

仲介基本上不是人幹的= =

股票下單可以捧捧場開個戶

房子你怎麼捧場阿...


LDDad wrote:
都是因為沒有透明的房...(恕刪)


如果你買房子跟買股票一樣....都是短進短出的...
那理所當然的可以有調降服務費的%數的空間...
問題是...你一生買幾間房子..一間二間..還是......
如果都改成收0.2%.......
1000萬的房子..服務費收2萬元...你是開玩笑的吧...
一個房仲一年能賣幾間1000萬的房子..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我讚成使用者付費的心態...
你買股票要收手續費!
換言之你買房子也是要收服務費的!
仲介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畢竟還是需要有人幫我們提供消息
這樣可以省去很多事
而且, 自己找屋主, 很怕遇到騙子

但是我支持只做買, 做只做賣的仲介
而不是像現在是同一人

lienly wrote:
贊成改為只賣/只買的...(恕刪)


那順便把餐廳的一成服務費順便改一改
chiang:加減點一下(廣告)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eaus wrote:
但是我支持只做買, 做只做賣的仲介
而不是像現在是同一人...(恕刪)


那以後買賣中古車也要分成2個部分....一個地方專門買中古車..另一個地方專門賣中古車

你是覺得老闆錢太多是不是....還要多開一家公司來做??

在公司職場一個人都可以身兼數職...有人生病.請產假.教育訓練.蜜月旅行

如果老闆叫你幫忙你都可以說不要....我就佩服你


u5321007 wrote:
中古車行不就是? 你...(恕刪)


中古車行跟房仲最大的不同是中古車行先付錢把車子買斷了,那是做買賣。不是當純的仲介。
這就是所謂的賺價差

不動產管理條例已經明確規定仲介業是不可以賺價差的

只要你找得出證據,如到地政機關調歷次成交紀錄

並證明買賣所有權人跟仲介有對價關係

那它的不動產經紀人或營業人員執照會被取消

並且永遠不得再考照以及會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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