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上 591 PO 了一間房子要自售,
大概接了兩百通電話,終於有一位是自住。
那請問:賣房子需不需要仲介幫忙?
仲介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至於素質,嘿嘿... 那還真的是自求多福。

kills55555 wrote:
業務類型的人,果然都很可恨。
我對業務人員的厭惡感又加深了。 (恕刪)

shyu.andrew wrote:
而我老婆呢!本著大愛、同情且大家都很無奈的心情,答應說假使再努力之後,買方仍堅持 ?10 萬的話,那我們給予仲介 1% 左右的手續費,

shyu.andrew wrote:
可是我老婆強烈表示不管怎樣我們實收 ?10 萬是最低底限,請仲介體諒。

andyj wrote:
看完了,只能說我當初下斡旋的時候,堅持在單子上把服務費2%改成1%並蓋章
我想賣方應該也是可以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