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不管仲介話術,繼續執行用印程序並將另一成價金匯入??
ANS:若您很想要這間房子,且不甘心違約,在有履約保證的前提下,將用印甚至完稅款都可以匯入,合約是根據你付出的多少來決定賠償的金額,因此大多會建議屋主打消違約的念頭,這也是大部分買方仲介會教客戶的方法,且利用大金額的違約款來避免違約,還是有他的效力
2.如何定義賣方已違約??
ANS:根據合約訂立的每項日期,完稅,備證,交屋,若有延遲皆有罰責,若對方一直拖著不交屋,告知仲介公司要發存證信函,並要求你的仲介公司配合處理,您有付買方服務費跟代書費的不是?
3.堅持1成價金的全額賠償會很過分嗎??
ANS:通常,我指的是屋主的狀況買方可以接受的情況下,價金賠償是可以協商的,但是根據合約精神一成價金的賠償,是正常的!堅持~是為了避免違約
4.簽約時是使用仲介的代書,賣方與仲介關係很好因此有點擔心代書會偏袒賣方,
ANS:一般直營公司的代書,是房屋公司的代書,北市三大直營公司均會要求使用該公司的代書避免日後出問題,不然養代書部門要幹嘛?而代書是中立的~根據法律做事~並不會偏袒買賣雙方,跟仲介與誰比較好沒有任何關係!最起碼我們公司的代書部門是這樣的還會罵仲介哩~!
仲介在中間傳話進行協調,正面來看是避免您與賣方直接的衝突,有時後話婉轉講跟講死會有天差地遠的效果,當然如果版大您認為自己的談判功夫不錯,可以軟硬兼施的達到您最後目的,也可以自己打給賣方試試!
時機要看,畢竟您不清楚賣方的真正身分,什麼時候在忙,什麼時候不忙,什麼時候他會跟老婆吵架不爽,口氣會差,什麼時候心情很好口氣會好!
仲介以中立的立場盡量維護合約進行,當然才不會有退佣的問題咩~誰願意有案子卡在那~當然衝下一件CASE啦!
負面來看,賣方已經交代您跟仲介連絡也就是委婉的說不希望被打擾,或者該仲介已經跟他建立一定的信任感,或者該賣方是個遵守行規的人,這些都是猜測!但您的目的是不希望違約~您覺得由自己開口要怎麼跟賣方談?威逼?利誘?規勸?您的立場跟賣方是相反的~還是建議版大先想想如何去談~目的是什麼~不要急著連絡較好!
最後再教您一個方法,如果您對於該仲介的做事方式真的不信任了,可以找該仲介的店長談談~表明你的立場!會照合約會繼續走!順便聽聽他對於這案子的看法~順便透過第三者了解一下內情!
小弟拙見提供給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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