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沒有要表達我自己的個人看法
我30歲
出社會12年
在台北市有自己的房子
透天厝全新裝潢
地段還不算太差
巷口有義美 7-11 公車站牌
後面就是青年公園
我當過房仲兩個月而以
投資客我認識30年了
以上.........
82456011 wrote:
首先小弟先說明,發此...(恕刪)
第一點: 你想把價賣高 無可厚非 但也要買家買帳才行
所以接下來 買家同意 你解套 賺進利益
買家不同意 你口袋夠深 等待房價真正的漲到你要的價錢 但你的投資獲利%數
勢必降低 搞不好比定存還慘
買家不同意 口袋不深 物件進入法拍 以慘賠出場
第三點: 投資客若是做長期投資才會裝潢,短期誰在做,做越多賠越多,你認識的30年投資客
(應是你家長輩吧) 應屬前種 這種本來就沒差,他們也不會快速哄抬價碼,都做了裝潢,
也要獲利,抬高的價格比投機客高。政府最近的動作是鼓勵這種做法的。
所以在我的想法來看(第一點),一但奢持稅公布實施,唯有法拍爆大量,房價才有可能下跌,但一般好地段的投資客大多是較有腦袋的,不太可能低價賣,終究只有做功課的人 以及有眼光的人 才能在對的時機下場

82456011 wrote:
首先小弟先說明,發此...(恕刪)
1.稅金這種東西,通常都是會讓買方吸收的,賣方不可能去吸收這種東西
我剛剛看錯以為是打賣方吸收,
結果看到其他的網友回話我才留意到,真的讓我很傻眼,
前兩天看房有個仲介跟我說喜歡要快點決定,不然拖過六月份我還要多繳奢侈稅15%.
我馬上開罵三字經說你當我白癡唷,我不會買別間唷,我管他奢侈稅是什麼.
現在仲介跟投資客是都當買方是白癡嗎?
三天兩頭就出現這種文章.
2.買了租人兩年後重新裝潢再賣
祝好運,別遇到澳房客或房客自殺的
3.有意買的,簽合約,兩年後再過戶,先讓買方搬進去,貸款買方開始繳,兩年後過戶開始付清
這也是笑話一則,產權不清,到時官司打不完,就不要買換看別間就好了,何需牽就投資客
現在就是這三種方式
願者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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