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要想一想是不是現在6%訂太高了的問題...建立一個合理的抽佣,政府規訂要保護弱勢的買方,用意及出發點是好的現在投機客、投資客養好幾個仲介,會幫他們拉高成交價的就培養起來,大品牌的業務,例如台中市,案子沒1000萬以上的,業務還懶得去接,很多仲介知道,要賺的多,心就要黑,也要有投機客和投資客在後面撐著....就算由6%降到2%又如何?? 客人覺得服務好,自然就會多給,這樣才能提高仲介的水準,而不是只出一張嘴,專幫投資客倒貨的打手~~ 台中這樣的房仲太多了...版上如果是仲介,你們更應該支持降低6%,才能軀使你們更精進,更懂得服務客人,用心去了解每個客人的需求~~
我丫!做5年了、客人願意給我滿傭就是對我最大的鼓勵了,私下要給我的,我也沒收過~但關於錢的事、大家都是假道學、關你買方、賣方、仲介~ 一樣一肚子黑水啦樓上大大說服務好會多給,呵! 這點叫做阿婆生子有的拼嚕~現在市場在做大多也就3~4% 、 以前我也想說怎不訂個標準來做呢但做久了,發覺呀 、 有中國人的地方就不太可能不殺殺殺啦用總價劃分服務費%樓多寡我贊成、硬要把北中南的一起套在什2~3 % 的,要叫人家怎生活?
政府官員都這樣!!!某一個部門開完第一槍之後!! 老闆沒有表示反對!!!好像還有默許的意思其他部門看到不得了 糟糕 風頭都被搶走了!!!怎麼可以這樣呢???想盡辦法 也要表現一下 端出一些政策出來結果 各部門花招盡出 百花盛開現在 台灣各部門 紛紛推出 打房措施 就是這樣!!!!
Chris0701 wrote:大家要想一想是不是現...(恕刪) "6%都會砍服務費了,3%敢說不會砍?嘖嘖,別傻了,哪個人不貪婪再跟我論說幾%沒影響"何況啦,說點更黑心的,2%你保證真的是2%而不是只收2%價格不變?別欺騙自己了等你願意回答這點再來說OK
6%有沒有太高??一千萬的房子可以賺60萬,說真的............很高仲介公司拿大多數,仲介本人拿少數也因此店可以越來越多但是非台北的地方,一間房子大概百萬,6%就沒很多所以真的要明訂一個標準百分比!?有困難
kevin1014 wrote:100萬 6% 是 ...(恕刪) 又不是 每個地區房子 都要1千萬,真的實施下去,大家都往單價高,好賣的地方跑..真的要抑制的話,應該要分地區分級,漲幅在一定年限內超過多少的,收多少
說真的,實際上收到6%應該不多吧?這都是可以談的,可商量的不然房子價差這麼大,500萬與5000萬都收6%...有點不對稱....就算修改為4%好了,還是一樣情況阿!?所以就是個案處理較佳吧...真的要公平,不只奢侈稅只要開徵證卷交易及土地交易所得稅...唉,一年就多很多稅收了